新型撞車碰瓷黨|警再拘16人揭露4大手法 至今430宗個案涉款過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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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新型撞車碰瓷黨,警方再拘捕16人,令案件被捕人數增至20人。警方今午(19日)交代案情時指,至今收到430宗個案,涉款高達1億零600萬元,昨日(18日)再拘捕11男5女,全為同一間律師行人員,並揭露4大手法,包括偽造入息證明、訛稱受傷拿取病假失收入、串通醫生開醫生紙及偽造單據,以誇大索償金額。
據了解,最大一宗案件涉及高達800萬元索償額,而涉同一律師行最高一宗為120多萬元。另外,是次拘捕行動涉及11宗索償個案,金額約20萬至80萬元。
商業罪案調查科署理總警司孔慶勳表示,商罪科1月底開始接獲一系列相關懷疑騙案,市民遇到交通事故或輕微碰撞、甚至沒有碰撞後,當完成調查,被對方車輛司機或乘客提出民事索償,當中涉及訴訟費或醫療費、收入損失,汽車雜費等,牽涉數十萬元。
警方至今收到430宗個案,涉款達1億零600萬元,包括保險業聯會轉介、多間保險公司報案及市民舉報等。調查發現,其中逾280宗,接近7成案件,均涉同一間律師行。警方在上月4日,拘捕4名涉案人士,包括一對涉及多次索償夫婦及兩名醫生;並在同月9日,在涉案律師行檢取文件,警方正與律政司就「法律專業保密權」事項進行後續處理。
另一方面,警方亦發現騙徒利用假文件,包括虛假入息證明、捏造的汽車維修單據及藥房單據等,誇大索償金額。
孔慶勳續指,經深入調查後,警方昨日(3月18日)再拘捕11男5女(28至65歲),涉及同一律師行,包括職員,涉嫌教唆他人進行虛假索償,涉款360萬元。
案件至今共20人被捕,包括律師及助理等專業人士,其他人士報稱職業分別為資訊科技、工程、物業管理、美容、運輸及電工等。
警方發現涉案人士主要有4種手法:
1.偽造入息證明,誇大索償入息:被捕人士聲稱任職人力資源公司顧問工作,月薪逾5萬港元,但調查發現被捕人根本沒有穩定收入的工作,報稱的公司僅為其配偶成立的空殼公司,旨在抬高索償額。
2.報稱受傷,訛稱請病假損失收入:從事資訊科技工作,收入6萬元,但聲稱在輕微碰撞後報稱受傷,並領取數月病假,失去10萬元收入,但事實上根本有繼續上班。
3.誇大傷勢,串通醫生開病假紙:發現有被捕人士在本地看醫生的日期,其實當日被捕人不在香港,懷疑串通醫生作出誇大及虛假陳述。
4.偽造單據,包括車房及補品單據:其中一名被捕人士,提交1萬元花膠補品單據,但警方核實後,發現全部偽造。
商業罪案調查科警司馮培基續稱,警方在是次調查及搜證期間,亦相信有專業人士為「害群之馬」,他們涉嫌串謀或者協助教唆索償人士,提交偽造文件及虛假資料藉以誇大保險索償去騙取巨額賠償金。
警方提醒,切勿因一時貪念或誤信坊間「不成功不收費」的招徠而淪為犯罪傀儡。在這類個案中,大部分賠償最終會被高昂的律師費吞噬,索償人僅獲微利卻須承擔嚴重的法律後果,實屬得不償失,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較早前已經以涉嫌「串謀詐騙」,拘捕3男1女。包括一對本地索償人夫婦(均37歲),分別任職的士司機及護士,並在被捕夫婦住所檢獲30萬元現金、兩隻名錶及一批金器,亦拖走一輛屬妻子名下之的士。他們涉及22宗案件,最高一宗要求索償逾30萬元。另外,警方亦拘捕兩名本地醫生(56及69歲)。
夫婦稱車禍受傷22次索償 最高涉逾$30萬 醫生疑串謀供假檔案
早前的記者會上,商業罪案調查科檢視超過100宗可疑交通意外索償個案,發現其中一對本地夫婦,涉及22宗可疑申索個案,他們分別報稱為一輛私家車或一輛的士上的司機或乘客,或被車撞到的路人。有關個案發生在過去4至5年間,部分個案仍在索償中。
在20多宗輕微交通事故中,該對夫婦報稱頸部受傷或輕微受傷,向涉事司機和保險公司民事索償,最高一宗索償金額超過港幣30萬元。警方檢視詳細文件後,發現兩人曾使用虛假文書,包括車房維修單據、收入證明;以及使用多張醫生證明,以獲取長期病假。
警方發現,案中有醫生診所不約而同牽涉到幾十宗同類型的索償個案,懷疑有人串謀提供虛假檔案和資料,協助保險索償。
曾有個案申索50萬元僅獲賠3.5萬元 最終賠償保險公司60萬元
香港保險業聯會行政總監劉佩玲早前呼籲,市民不要以為保險公司收到沒有理據或誇大的索償後,會置之不理。劉強調保險公司會認真調查搜證;即使去到法庭民事訴訟期間,保險公司都會提供資料給法庭,以助了解索償是否誇大或存疑。
劉佩玲又稱,部分個案索償人因被律師或其他人挑撥,令他們嘗試誇大傷勢索償,惟最終獲賠金額非常少,大部分花費於法律費用,使最終得益人並非索償人本身,因此市民不要以身試法。
她舉例,曾有個案在法庭審理時,索償人要求超過50萬元賠償金,但保險公司提供資料給法庭後,法庭不信納有關索償人,最後只判予3.5萬元賠償,而索償人需要賠償保險公司的律師費用卻超過60萬元。她指出,不法分子心存僥倖,嘗試向保險公司誇大或偽造索償,有機會得不償失。
警方提醒,任何人用欺騙手段並意圖詐騙,包括提交失實或虛假的資料及文件,藉以誇大索償金額,或串謀其他人作出詐騙行為,即干犯《盜竊罪條例》第16A條欺詐罪,或普通法下的串謀詐罪,兩者均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