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陷阱|HR警告2項資料勿填CV 專家拆解見工3大伏位:小心詐騙
詐騙手法層出不窮,個人資料保護顯得尤為重要,但不少求職者寫CV或求職填寫求職表格時,會不期然透露過多個人資料。近日有HR在社交平台Threads發文,公開呼籲求職者在遞交履歷(CV)時,應避免寫上詳細住址及身份證號碼,更不應隨信附上身分證副本,《開罐OPENER》就為此詢問了企業顧問張慧敏(Son姐),教導大家在遞交CV時有什麼不應該提供。
近日有位HR在社交平台threads中,提醒求職者需謹慎處理個人資訊,在初步申請職位時,求職履歷上只需填寫所住地區,無需列出詳細門牌地址。同時,身份證號碼亦不應寫在CV之上,強調在未獲正式錄用前,切勿應對方要求或主動寄出身分證副本,以免敏感資料被不當使用或外洩,「近年越來越多詐騙,騙徒手法層出不窮,請好好保護自己個人資料」。
《開罐OPENER》就為此詢問了企業顧問張慧敏(Son姐),Son姐表示除了以上所提及不用在求職期間提供地址以及身份證副本之外,求職者也要注意以下三大伏位。
求職伏位一:勿提供完整身分資料
在正式錄用之前,不用提供確實具體地址以及身份證副本,僱主在確實聘請之後,才有權查看僱員身份是否合乎永久居民,是否有在港工作的資格及條件,就算公司在聘請後記錄,也只能讓僱員提供部份身份證號碼,例如頭四位號碼,僱員要緊記不用向公司主動提供完整身份證號碼,任何公司都沒有保留僱員身份證副本的權利。
求職伏位二:背景調查須經你同意
除此之外,Son姐亦特別提醒如果新公司打算進行員工的背景調查,是應該在求職面試後,確實提出有興趣或給予Offer後,得到求職者同意才能夠通過聯絡前公司,以核實候選求職者的履歷真實性,若未得到求職者同意,僱員有權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
求職伏位三:提防過度索取無關私隱
Son姐亦表示,要注意公司在求職期間詢問僱員資料的合理性,她表示假如在求職期間,需要求職者提供身份證號碼、住址證明,甚至係TU信貸評級、犯罪紀錄等極私隱的個人資料,就要想清楚自己申請的職位與資料的關聯性,要做好自己個人資料的保護,如果相關資料的提供與工作內容無關,就無需要向任何人披露,意味着那份工作大機會只是為了騙取你的個人資料,並非為了聘請。她提醒大家不要認為是小事,「睇吓自己有冇收到啲唔關你事嘅信」,「因為佢真係用你嘅身份證同埋地址嚟登記,可能會影響到你日後借貸或者買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