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認曾向警稱與李宇軒不相熟 陳梓華稱撒謊為想令李開脫

撰文:安梓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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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案,審訊今(26日)踏入第67天,陳梓華續接受辯方盤問。辯方大律師指,陳初次被捕時稱與李宇軒不熟,又稱不知道對方的學歷及背景等,質疑陳與李只是因有共同目標而認識,並非朋友。陳稱他不知對方想法,但他當李是朋友,又稱他當時向警方撒謊,是想引導警方相信重光團隊的領導不止李一人,李說:「想俾警察覺得,唔關李宇軒事。」以便為李開脫。

陳梓華稱他大多從TG群組上取得資訊。

只會看Telegram群組的消息

辯方引述,2020年5月,黎向陳發送《香港01》一則有關全國人大即將公布《國安法》的新聞,陳回覆稱,事情至今已難逆轉形勢,只擔心黎與李柱銘的自身安全。辯方問陳當時是否已讀過《國安法》條文,知道法例禁止的行為;陳否認。法官李運騰問,為何黎會向陳發出該則訊息?陳指當時坊間對法例有很多討論,他大多是從Telegram(TG)群組上取得資訊,但不包括新聞渠道。李官問黎為何向陳發送新聞連結。陳稱因為《香港01》當時「比較偏建制」,他則只會看TG群組的消息。

當時很多人認為國安法是要針對黎

辯方問陳只看TG消息,是否不足以令他判斷《國安法》針對請求制裁的行為;陳否認。律師續問為何陳未在訊息中表明制裁違法,陳反問:「我知道(制裁)犯法,點會仲係Whatsapp度講自己做犯法嘅嘢?我呢句已經講得好溫和㗎喇其實。」他稱當時許多人認為立《國安法》是要針對黎,他不想黎有事才會發該訊息。

辯方指陳梓華在2020年6月到壹傳媒大樓見黎智英時,是從後門進入。(資料圖片)

覺得黎已預先知道國安法的條文

陳於2020年6月與黎第六次見面,他在壹傳媒大樓與黎午膳。辯方質疑陳擔心被記者發現,才會從後門進入大樓;陳否認。二人當日談及《國安法》,辯方引述陳首次被捕時曾向警方稱,黎認為《國安法》只想做到寒蟬效應,因疫情下示威已減少;陳亦否認,並指當時黎雖沒說過他已預先知道《國安法》條文,卻讓他有這種感覺。

當李宇軒是朋友

辯方另問及李宇軒,指陳並不熟悉李,不知道其學歷、工作及背景;陳否認。辯方續引述陳首次被捕錄口供說,不了解李的職業、學歷及背景,又形容二人關係「不平等」,因為李對他的認知,多於他對李的認知。陳稱當時向警方說謊。辯方又追問陳,他與李是否只因有共同目標而認識,不是朋友關係?陳說:「我唔知佢點諗,但我當佢係朋友。」

陳梓華又稱,他不知道李宇軒的想法,但他當李是朋友。(影片截圖)

想警方認為重光團隊非只有李

至於重光團隊,陳指他於2020年6至7月才加入,認同該組織鬆散是公允的說法。辯方引述陳曾向警方否認是重光團隊成員,又指對其目的及背景一直存疑且「有所貶抑」;陳稱當時為與重光團隊撇清關係,故向警方撒謊。至於他向警方表示,重光團隊領導「唔似係得李宇軒一個」;陳說:「我係想畀警察覺得,唔關李宇軒事。」法官李運騰問陳這樣說是否為了讓李宇軒開脫?陳同意。

對國際線的認知只是從別人口中聽來

辯方續指,陳曾向警方表示沒參與重光團隊的遊說工作;陳稱是謊話。他同意「美國線」成員曾聘請政治顧問公司,但他沒份參與,只在2020年6至7月加入TG群組後,開會參與討論;至於「日本線」、「英國線」及「北歐線」,陳均沒有參與,他對這幾條線的認知,全是從別人口中得知。

4名被告: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被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和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案件編號:HCCC 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