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家爭產|二及三房無辜捲入長房鬥爭 霍麗娜需付兩房部份訟費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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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的遺產案於2012年達成和解。惟長房三子霍震宇其後要求重啟訴訟獲批。他偕兩姐要求,家族公司回購南沙發展項目權益。該案於本年初審訊期間,長房成員達成和解。而二房和三房向長房次女霍麗娜提出的反申索,亦被法官駁回。法官今(6日)頒發判辭,指二房和三房是無辜被捲入長房之間的鬥爭,認為霍麗娜需支付該兩房在重啟訴訟後的爭產案中的訟費,但只限於去年12月13日或以前的訟費。

重啟訴訟後的爭產案於本年初開審,期間經多番商議,長房成員終達成保密協議,法官遂撤銷達成協議的訴訟。 至於二房和三房向霍麗娜的反申索,主要指霍麗娜妨礙執行2012年的家族和解協議。法官在長房成員達成和解後,聽取陳詞,指二房和三房控告不屬遺產執行人的霍麗娜,駁回他們的反申索。

法官今在判辭指,霍家長房兩敵對陣營之間在互相「駁火」(Cross-fire ),二房及三房是無辜被捲入其中。對於霍麗娜指,二房和三房亦引致一些不必要的訟費,包括呈交一些不必要的證人供詞等,法官認為二房和三房已被裁定需就反申索部份向霍麗娜支付訟費。

法官亦考慮到霍麗娜於去年12月13日,曾去信二房和三房,指他們若肯放棄對她的反申索,她亦可停止訴訟,法官因而裁定霍麗娜需支付予二及三房的訟費,只需支付至去年12月13日,並以懲罰性方式計算。

案件編號:HCA275/2016

霍家爭產案今年初重開終和解收場。(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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