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暫緩修例」與「撤回23條」「擱置國教」有何分別?

撰文:林景輝 陳晶琦 勞顯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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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2月推出《逃犯條例》修訂,遇上大量反對聲音,特首林鄭月娥今日(15日)終宣布暫緩修訂《逃犯條例》。當局是以收回法案恢復法案二讀辯論預告作為「暫緩」法案說法,相關法案已經過首讀,即仍然在立法會尚待恢復二讀辯論的法案列表,理論上政府只需要12整天通知期,便可恢復二讀。反之2003年觸發七一大遊行的《基本法》23條政府最終「撤回」,若要重推,就要重新刊憲、一讀、二讀等。而2012年國教科,政府就用「擱置」字眼。

2019年6月15日,林鄭月娥召開記者會,宣布暫緩逃犯條例修訂。(梁鵬威攝)
逃犯條例修訂被「暫緩」,「撤回」、「擱置」有何分別?(香港01製圖)

理論上12日通知期可恢復二讀 實為明年七月換屆自然死亡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日(15日)去信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指收回二讀預告。信中指,考慮到市民仍有疑慮,政府當局決定暫緩審議工作,以多作解說、溝通,聆聽意見,及仔細評估未來路向。政府會審視未來路向,視乎情況適時通知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

根據立法會審議法案程序,逃犯條例法案已經過首讀及二讀,由於相關法案委員會未能召開會議,委員會最終撤銷成立,相關法案仍在「尚待恢復二讀辯論的法案」,而林鄭月娥在記者會上,亦指本年底前未能向保安事務委員會交代,意味仍留有尾巴,逃犯條例法案有機會再次恢復二讀,即理論上政府只需要12整日通知期,便可恢復二讀。惟政治現實上,未來面對區議會選舉及立法會選舉,逃犯條例法案預料會於明年7月,本屆立法會完結後自然死亡。

因為今屆立法會會期只至2020年7月,如屆時未能處理逃犯條例法案,根據《立法會條例》第9(4)條,未完成三讀的法案會在立法會任期完結時失效。

政治上,今年11月及明年9月將會有區議會選舉及立法會選舉,一旦重新提出逃犯條例,勢必引來各方批評,建制派經此一役,尤其直選議員,更不願隨意背書,預料就算不撤回法案,留待明年7月會期完結後胎死腹中。

2003年政府推動《基本法》第23條立法,觸發七一大遊行共50萬人參與。政府最終宣布撤回推行23條。(路透社)

2003年「撤回」23條立法 至今未有重推

2003年,特首董建華計劃強推《基本法》23條立法的《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由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督師。但國安法有強烈爭議,加上沙士後香港經濟跌到谷底,觸發七一大遊行,民陣指當日50萬人上街,警方指高峰期有35萬人。

七一大遊行後,自由黨主席田北俊其後「轉軚」反對立法,並於7月6日宣布辭去行政會議成員職務,董建華在翌日(7月7日)宣布「押後立法」。7月16日,財政司司長梁錦松、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同日辭職。到同年9月5日,董建華正式宣布,決定撤回《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

自此,政府至今暫未有重推23條。董建華的施政因此備受詬病,最終在2005年「腳痛下台」。

延伸閱讀:2003年9月5日政府新聞稿

2012年9月,學民思潮發起反國民教育科的佔領政總行動,高峰期逾12萬名市民集會抗議。(路透社資料圖片)

2012年佔領公民廣場 梁振英「擱置」國教科

2012年,政府計劃將「德育及國民教育科」列入中小學必修科,被質疑是國民教育洗腦,事件促使市民佔領政府總部十日及絕食,且高峰期逾12萬名市民集會抗議。當年9月8日傍晚,上任兩個月的特首梁振英,在立法會選舉前一晚宣布,取消德育及國民教育科的三年開展期,改由辦學團體及學校自行決定是否開辦國民教育科及開辦方式。到10月8日,教育局正式公布,「擱置」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課程指引。

2012年的「反國教」運動,令當時年僅15歲的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聲名大噪,亦不少人關注社運和學運。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國教科並非立法會法案,是政府的政策,政府要重推,並不涉及立法會程序。

延伸閱讀:2012年10月8日政府新聞稿

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先後觸發6月9日的大規模遊行及6月12日的警民衝突,警方自回歸以來首次向示威者投射橡膠子彈及布袋彈。(資料圖片/蔡正邦攝)

▼從6月9日大遊行 13日大規模衝突 到暫緩修例 一周政局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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