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駕駛,害己害人。」雖然酒後駕駛是嚴重刑事罪行,但仍不時有人以身試法。昨晚(25日)「細龍太」陳偉琪駕駛寶馬房車在跑馬地成和道與的士相撞,接受警方酒精呼氣測試時,酒精度數79度,她涉嫌酒後駕駛被捕,被帶回警署調查。回顧過往,藝人酒駕時有發生,一起看看以下20位曾經因酒後駕駛被捕的藝人。
梁家輝先後在2002年及2005年因酒駕被捕,2002年11月,他駕車至紅磡海隧入口附近同一架巴士和私家車相撞,不但酒精測試超標四倍,還因為毆打巴士司機被捕,認罪後被判罰款12000元及停牌18個月。但在2005年他再次醉駕被捕,認罪後被判入獄兩個月,緩刑三年。(視覺中國) 羅嘉良2002年12月12日凌晨在清水灣道近飛鵝山道,醉酒駕駛日產跑車發生車禍後離去,警方稍後在寓所尋獲他。他被控醉酒駕駛,2003年3月在法庭認罪被判罰8,000元及停牌15個月。(視覺中國) 吳宗憲2004年5月無牌酒後駕車載3名辣妹被攔檢,他一度拒絕酒測,在車上嘻皮笑臉拖延約1小時才受檢,酒測值達0.41,雖未達公共危險罪,但被罰34500元台幣,駕照吊銷一年。之後立法院會二讀審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增列「吳宗憲條款」,即當場沒有駕照的違規駕駛人,一旦日後重領駕照,或新領駕照後,警方仍可執行吊扣該駕駛人駕照6個月的處分。(視覺中國) 2005年楊明因醉駕被停牌與罰款,及後因刑事毀壞而惹上官非,被判社會服務令150小時,形象插水,事業也因此要擱置。(視覺中國) 台灣歌手林曉培2007年在夜店劈酒狂歡後駕車回家,途中撞到一名正準備上班的女護士,最後女護士傷重不治。林曉培被控無牌醉駕,但由於她與死者家屬達成以800萬台幣和解,法官就違反公共危險罪的部分,判處拘役50天,過失致死部分處徒刑6個月,緩刑2年。(視覺中國) 2008年謝天華在西隧駕車時連切兩線,撞向前面的士車尾,酒精含量超標一倍,辯方指謝天華憂慮工作未能履行社會服務令,獲判入獄六周,緩刑一年,另停牌18個月及罰款9,500元。(視覺中國) 2009年湯盈盈醉酒駕車撞傷電單車司機,經酒精呼氣測試證實超標四倍,感化官指她過去十年先後三次違反交通條例,但認為她已有悔意,遂判社會服務令160小時、罰款1,200元及停牌12個月。(視覺中國) 葉童2010年4月因醉駕被捕,她當天凌晨駕駛其座駕,在三號幹線向新界方向被警方設置的路障截查,進行酒精呼氣測試時顯示其體內酒精含量超標,懷疑她醉酒駕駛而被捕,被判罰款6,000元港幣及停牌4個月,另外要接受駕駛改善課程。(視覺中國) 2010年10月崔建邦駕車時被警方攔截,接受酒精測試超標被捕,被判停牌9個月及罰款6,000元。停牌期間他再被發現偷雞駕駛,結果被無綫雪藏。(視覺中國) 2011年5月蔡一傑駕駛時突然鏟上行人路,連環撞毀鐵欄、郵筒及消防街井。他在現場吹波仔錄得82度,兩小時後返警署吹大機,亦得66度,被控以酒駕。事後他被判接受社會服務令160小時,罰款1.2萬元及停牌2年,停牌期完結前須自費參與駕駛改進課程。(視覺中國) 周家蔚2011年7月在旺角太子道東酒後駕駛,她酒精超標約一微克。其後她於觀塘裁判法院認罪,並判罰4000元及停牌半年,以及需要上駕駛改進課程。(視覺中國) 李治廷在2011年11月時被女警發現他駕駛的私家車在路上左搖右擺,截停後酒精測試超標,當場被捕,隨後被罰款6000元及停牌半年,並須參加駕駛改進課程。(視覺中國) 2015年盧頌之(DaDa)駕車時報稱閃避切線車輛失控撞欄杆,之後被揭發涉嫌酒後駕駛。事後她被判罰停牌12個月、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罰款3,000元,以及接受駕駛改善課程。(IG@dadaloooo) 羅鈞滿(Facebook@lawkwanmoon222) 2016年羅鈞滿在九龍太子道醉駕,超標逾三倍被捕。其後他於觀塘裁判法院觀塘法院認罪,被判社會服務令及停牌兩年。(Facebook@lawkwanmoon222) 台灣女星陳喬恩去年1月在台北酒後駕車外出,遭警方攔下驗出酒測值高達0.67mg/L,隨即被逮捕,及後獲准以10萬元台幣保釋,最後被判服60小時義務勞務,其後她也有在微博公開道歉。(視覺中國) 去年1月梁漢文駕車時突然失控撞向鐵欄,掃毀約4米鐵欄後始停下。雖然他並沒有受傷,但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吹波仔」更錄得100度,涉嫌「酒後駕駛」被捕。他被法庭判罰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停牌2年及須參加駕駛改進課程,同時罰款1,500元。(資料圖片) 去年2月李璨琛駕駛私家車駛經太子道東時遇交警截查,即場「吹波仔」錄得58度,事後他亦承認一項「酒後駕駛」罪,被判罰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停牌12個月。(視覺中國) 去年11月資深演員石修兒子陳宇琛駕車時於旺角太子道東被警方截查,揭發他酒精呼氣測試錄得約38度,超出每100毫升中最多22微克的限制。警員將他拘捕,其後他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酒後駕駛,被判罰款5,000元及停牌一年。(IG@sam_chan_yu_sum) 郭子豪於今年3月駕駛至尖沙咀時遇到警察路障,經酒精呼氣測試錄得約50度,超標逾一倍被捕。郭子豪事後回覆傳媒時一度否認事件,更說自己在家中,沒有外出。至下午他終為事件道歉,指當時思想混亂,強調會全力協助警方調查,承擔相關責任,又承諾以後注意安全駕駛。至今年6月,他被判以90小時社會服務令、停牌12個月及需自費參與駕駛改進課程。(資料圖片) 陳偉琪(Vicky)昨晚(25日)駕駛其寶馬座駕時,於跑馬地同一架駛往灣仔方向的的士相撞,其後她接受酒精呼氣測試,結果高達79微克,比法例規定高出2.5倍,涉嫌酒後駕駛被捕。 她今日(26日)凌晨兩點幾獲准保釋,並在早上10點左右於IG發文公開道歉:「對不起,我做錯了!我衷心為事件中受影響的人和所有關心我、愛錫我的朋友們講聲對不起,我會深切反省,認真面對,謝謝!」(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