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外交部再提醒 中國公民需堅持「非必要不旅行」原則

【新冠肺炎】外交部再提醒 中國公民需堅持「非必要不旅行」原則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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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外交部「領事直通車」微信公眾號周一(26日)發文指,近期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反彈明顯,多國宣布進入「第二波」疫情並收緊防疫措施,中國公民海外出行面臨更大健康和安全風險,對此外交部提醒中國公民要堅持「非必要,不旅行」原則。

外交部提醒,中國公民要密切關注外交部和駐外使領館發布的安全提醒和海外疫情信息,充分評估當前國際旅行可能帶來的交叉感染、滯留國外、隔離期長等嚴重風險,堅持「非必要,不旅行」原則,在國內的盡量避免出國旅行,在國外的盡量避免長途跨境旅行。

至於因留學、商務、務工等而確實有需要出國者,則應妥善安排個人行程,並事先詳細了解目的國的入境、中轉、防疫政策,做好相應準備。如遇緊急情況,中國公民可聯繫中方駐當地使領館求助。

(紅星新聞)

中國與哈薩克互免簽證協定10日生效 單次可停留30天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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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領事直通車」微信公號周四(2日)消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政府關於互免簽證的協定》將於2023年11月10日生效。

根據協定,中國公民持公務普通護照、普通護照和旅行證,哈薩克公民持普通護照和回國證明,因私人事務、商務活動(包含談判、簽約、提供咨詢服務及其他商務活動等)、旅遊、醫療、國際運輸及過境事由,在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過境,自入境之日起單次停留不超過30日,每180日累計停留不超過90日,免辦簽證。不符合上述事由及時限的,需在入境對方國家前辦妥相應簽證。

中哈兩國政府已於1994年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政府關於公民公務旅行的協定》,雙方持外交和公務護照者,可免簽入境對方國家並停留不超過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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