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鳳儀父兄被捕|消息﹕父女海外見面後 改保單擬助女提10萬結餘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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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國安處)周三(30日)首次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中的「處理潛逃者資金」罪,在將軍澳拘捕兩名分別35歲及68歲男子,涉嫌協助潛逃海外的郭鳳儀更改保險單內容及企圖提取相關保險單結餘。據悉,被捕2人為郭鳳儀的父親及二哥。

消息指,警方發現郭父等人早前曾到海外與郭鳳儀見面,遂展開調查,並得知有人回港後隨即協助處理郭鳳儀在港的保單事宜,包括更改保險單內容及企圖提取相關保險單內約10萬元結餘。本年初有人向保險公司提供多份聲稱載有郭父及郭鳳儀簽名的表格,而郭鳳儀的二哥亦在該保險公司任職,不排除有人利用職權及保險行業知識,協助處理郭鳳儀在港財產。
國安處今日(2日)上午落案控告該名68歲男子一項「企圖直接或間接處理屬於有關潛逃者或由有關潛逃者擁有或控制的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罪,案件將於今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而另一名被捕男子則獲准保釋候查。
警方提醒市民,處理屬於有關潛逃者的資金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7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郭鳳儀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下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她被指以反華組織「香港民主委員會(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 HKDC)」執行總監身份於海外積極進行遊說工作,以請求外國對中國及香港特區進行「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