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博愛座」爭議不斷 今正式改「優先席」對象不再局限老弱婦孺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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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眾運輸工具設置「博愛座」,然而近年卻因為座位爭執問題而爭議不斷,坊間紛紛有人提倡取消或改革。周二(15日),博愛座正式走入歷史,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修正草案」,將原本適用對象為「老弱婦孺」的博愛座,改為「其他有實際需求者」的「優先席」。

博愛座據報起源於1976年4月2日《聯合報》一篇題為《發揮 蔣公仁慈精神 公車上普設博愛座》的報道,當時台北市公車業者為紀念蔣介石逝世周年而在各線公共巴士普設「博愛座」,全市共2699輛巴士參與。然而,直到2013年5月31日,立法院才三讀修正通過,讓博愛座正式入法,訂定於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中,並規定博愛座比例應高於總座位數的20%,後來下修為15%。

然而,自設置博愛座以來,爭議就層出不窮,坊間不時傳出有人強行要求讓座的野蠻行為,並令人反思博愛座的適用對象。對此,朝野紛紛提案,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6月23日初審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修正草案,並於周二院會三讀修正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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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一名白髮老翁搭乘台中捷運時,要求女乘客坐到對面的位子。(社會事新聞影音影片截圖)
台灣一名白髮老翁搭乘台中捷運時,要求女乘客坐到對面的位子。(社會事新聞影音影片截圖)

三讀條文規定,大眾運輸工具應規劃設置便於各類身心障礙者行動與使用之無障礙設施及設備。未提供對號座之大眾運輸工具應設置供身心障礙者「或有其他實際需要者」優先乘坐之「優先席」,其比率不低於總座位數15%。

同時,院會通過一項附帶決議,建請交通部會商衛福部,就優先席標示訂定統一圖示,供各大眾運輸工具業者運用,並請交通部會同衛福部研議「優先席」多元宣導措施,請各大眾運輸工具業者共同宣導,並輔以人員廣播提醒,讓社會大眾發揮禮讓精神及同理心,並尊重他人使用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