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梁家傑倡「特赦三部曲」 涵獨立調查、重新定義群眾運動

撰文: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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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風暴去年爆發至今,仍未完全平息。現時示威者與政府、警方的一大死結,在於被捕人數超過七千、逾千人被控,示威者不肯就此罷手,認為風波源於政府的錯誤、警察的過份執法,誓要爭取停止追究被捕人士。政府則以「損害法治」為由拒絕訴求,沒商量餘地。
《香港01》專訪公民黨主席、資深大律師梁家傑,談談對特赦的看法。他認為,特赦確實是一個政治行為,所依據的並不是法律基礎,但完全是在法治的框架之內,不會損害法治。他認為,基本條件是為這場風暴作獨立調查,然後將群眾運動重新政治定性,再釐定確實的特赦界線,赦免較輕的罪行,這樣才會對平息風暴有幫助。

除嚴重傷害人命 其餘可考慮特赦

民間提出的「五大訴求」中,停止追究被捕人士是較具爭議的一項,因為被捕、被控者之中,確實有一部分曾參與較嚴重的傷人行為,但亦有不少屬較輕微罪行,或是只在現場做人道救援也一併被控。

梁家傑指出,特赦確實是政治行為,所依據的不是法律原則,但完全包含法治的框架之中。他認為,應該在釐清事實的基礎上,為這場群眾運動重新作政治定性,再選取合適的案件特赦,方式可以包括停止追究、減刑等,大致有三部曲:「先做獨立調查委員會,等大法官做好報告,再認真考慮將群眾運動重新作政治定性,然後在適當的案件之中進行特赦。」

他坦承,部分案件要談特赦很難:「有很多人都覺得,如果你真的被認出,你做出一些嚴重傷害他人的行為,那難道又特赦?當然,那可以酌情減刑,例如當時被挑釁,所以我覺得有部分人不能完全特赦。但現時林鄭如此不發一言,一問特赦她就說什麼危害法治,怎麼搞的?大家都知道,特赦這回事,香港也發生過,怎麼會危害法治?」

梁家傑指,一切的關鍵終歸是獨立調查,找出事實真相再考慮特赦,才有可能令大家都服氣:「你正正經經地說,現時有報告了,除了那些鐵證如山、對人命造成嚴重傷害的,就另當別論,其他大部分都可特赦。那是政治吧?政治問題政治解決就是這個意思。這個(特赦)完全是法治所容的。」

梁家傑提倡,除嚴重傷人的暴力行為外,其餘案件在獨立調查後,皆可考慮特赦。(資料圖片/梁煥敏攝)

倡下放檢控權予刑事檢控專員

至於另一個在今次風波中凸顯的問題,在於刑事檢控制度。《基本法》第六十三條列明刑事檢控工作由律政司負責,但現時檢控決定屢屢被指有政治目的。律政司《檢控守則》列明檢控工作應不受干預,但問題核心在於,任何制度都是「人」執行,很難撇除人為因素。更大問題是,律政司司長是政治委任官員,要向特首負責,角色有矛盾,無論官員如何解釋,都難以取信公眾。

在近月示威活動中,這個矛盾顯得更加尖銳。如7.21元朗襲擊中,襲擊市民的白衣人以百計,亦有大量鏡頭清楚拍下施襲者模樣,但至今只有37人被捕、7人被控;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更因不滿警察至今零受查、零被控,發起眾籌希望對警方作私人刑事檢控。

梁家傑指,在任何實行普通法的地區,私人刑事檢控都是一項被保障的權利。不過現實上,由於刑事案件定罪門檻高,平民沒有調查搜證權力,律政司在法律上亦可以隨時介入或終止檢控,所以行使私人刑事檢控權力,實際上相當困難。

他建議政府盡快推動改革,將刑事檢控權下放予非政治委任的刑事檢控專員,由公務員處理,可以減少一部分爭議。不過他坦言,以政府今日的公信力,無論如何改,都總是會引來質疑:「現在這個政府公信力低到這樣,連林鄭出來告訴大家太陽是由東面升起,大家都不信,那怎麼改都無用。現在無論如何還是要挽回政府管治的權威才行,但權威不是靠打到年輕男女殘廢而來,是要令香港人覺得,你(政府)行使公權力,是為了香港人的福祉,重新建立信任才行。所以這才是要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