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有權決定我的髮型」 推不動的學生髮型自主
2022年,當時為中五學生的林澤駿,在社交媒體挑戰東華三院黃笏南中學禁止男同學留長髮的校規,平機會接納其投訴,但其後指事件不涉校方性別歧視,於2023年4月終止調查,並拒絕為案件提供司法援助。
髮禁校規在香港的中學一直嚴格執行,絕大部份學校都明文禁止男生留長髮。三位爭取取消髮禁的學生,帶著相同疑問在校園在師輩的權威前作微小抗爭,同樣的問「頭髮作為身體一部份,學生為何無權自主?」人微言輕如沙石入海,難以撼動這存在已久的規定,他們認為,推動校規改革不應僅由學生承擔,盼學校、教育局及平機會能更了解學生的聲音,在保障學生權益與維護校規之間尋求更合理的平衡與改變。
髮禁校規令學生無法決定自己的髮型:
髮型打擊自信心 與學校溝通無門
今年就讀中四的吳同學視頭髮為表達自我的途徑和自信來源,但從中一開始,他因頭髮過眉和耳朵,經常被學校老師要求剪短髮。中三時更被記兩個缺點,學校警告他若不剪掉,便禁止他參加學校活動,亦曾因他髮型不合規,而在週會時把他調到禮堂最後一排,與同班同學分隔開。吳同學認為老師執行校規不公,例如女同學的瀏海同樣過眉和過耳,卻不被警告。他形容自己因髮式問題遭老師責難的次數不能盡數。而學校每月都有大型髮飾儀容檢查,因此他會在早會時間躲在廁所避開老師。
然而,髮禁規定加上老師嚴苛執行使他壓力大增,自信心受挫,一度拒絕外出和上學。他嘗試與老師當面溝通提出髮禁不合理,及強調學生自主權的重要性,但自己的想法不被老師重視令他感無奈。其他同學雖私下抱怨髮型相關的校規令他們困擾,但不敢向校方表達,即使私下向老師表達意見,也只會被打斷發言。學校裡沒有支持自己的老師,吳同學與班主任關係也因此惡化,撞見對方寧願繞道而行。
向平機會求助無果 或只能順從校規
中三學期完結前,吳同學希望能在暑假維持原有髮型,卻幾乎每天上學時都因髮式違規被老師抓,他因此感壓力倍增,與學校溝通無效後,他與今年六月轉向平機會投訴。鑑於以往林澤駿向平機會投訴的先例,他嘗試依據《性別歧視條例》去信,指控學校執行校規時對不同性別待遇不一,只容許女生留長髮而男生不可,因此構成性別歧視。
今年8月11日,平機會建議他撤銷投訴,並由該會代發信給學校。然而,吳同學撤銷投訴後,校方無視平機會來信,仍不斷因髮式問題對他作警告和懲處,他與學校的關係僵持不下,每天低頭走路避開老師的目光。
學校曾就髮型違規問題致電吳同學的家長,家人由最先要求他剪髮,到後來讀了他向平機會寫的投訴文章後才理解他。他表示,若再次因髮式違規被懲處,會考慮用家長信向學校投訴。最後若所有方法都無效,便會選擇順從校規:
可能忍一忍就過去,忍到畢業就過去,雖然那段時間比較痛苦但沒有辦法。
學校對多元性別認同的認知不足 無視醫生證明
今年中學畢業的檸茶(化名)有性別焦慮,由中四起屢被老師要求剪短頭髮,累計約七至八次。她形容自己心軟自卑,常因老師一句「若不遵守校規會讓他們難做」而感到愧疚,最後都會順從要求剪掉頭髮:
我不想好像一個weirdo(怪胎)……我不想被人標籤為不正常的人。
無法按個人意願決定自己的髮式,她表示自己每次剪髮後都會痛哭,使她陷入焦慮和抑鬱中。她覺得中學時期無法成為真實的自己:
我被他們(學校老師)所要求,變成了他們想要的樣子,而不是我想要的樣子,所以那個不是我。
她在中六時曾向平機會投訴,但無回音,及後向學校遞交醫生紙,證明自己有性別焦慮不適宜剪短髮。學校雖稍放寛,容許她頭髮稍為過眉,卻仍要求她剪短髮。學校解釋指,基於該校傳統的形象不容例外,校方表示「如果一個人打開了這個pandora’s box(潘朵拉的盒子),遞了一張醫生紙就可以留長頭髮,其他同學便會質疑為什麼你可以留長頭髮,慢慢髮禁就會名存實亡」,但檸茶認為這規定本不應存在。
學校如囚牢 畢業始自由
檸茶質疑學校的解釋是否合理,將傳統概念套用在現代是不合時宜。她認為校方將學生塑造成「社會的齒輪」,「不容許個人想法,怎樣都要跟著這個社會的步伐去走」,並質疑學校教育學生成為獨立個體,卻限制學生表達自我,要求學生同服同髮、每天定點報到,她認為根本與坐牢無異。
學校不通融,家人不理解,更批評她:「好地地為何這樣做,留長(頭髮)很醜,做回一個男生吧!」畢業後她離開學校和家庭,終初嚐自由。
不滿髮禁 寫萬字文論學生自主
今年就讀香港中文大學哲學系的學生Matthew,由中五開始留長髮。他憶述自己留著長髮穿著校服時,沒有遇到任何異樣目光和批評,甚至得到年邁街坊的讚賞,指其學校做法開明。
文章中Matthew以學生自主權為基礎,指出學生的權利和其他人權一樣是與生俱來、不證自明,校方沒有合理理由抑壓學生。當時Matthew決心留長髮,遂將文章電郵全校師生。校方雖未予正面回應,但自此以後,再沒有老師因他的髮型而提醒或警告他。在畢業禮當天,他指其他家長的反應正面,更有同學向他表示自己的家長支持他。Matthew 認為學校仍需保留一定權力管理學生,但關鍵在於權力的延伸程度。凡涉及個人表達的校規,不應該強制,且須取得學生共識後方可實施。
執行髮禁為校風 法院判詞能一錘定音
陳老師(化名)曾任教Band1至Band3學校,擁有13年訓導老師經驗。她指普遍家長認為男生頭髮長等同不良校風,學校亦不敢冒險放寛髮禁,以免影響收生。而一般老師處理學生髮飾儀容違規的做法,會先勸喻,但絕不親手剪髮。若一個月內未能解決,經家長同意下,或將該學生與其他同學隔離上課,「你隔離他,他知道自己不好,同學又知道他不好。」,但學生仍擁有學習權和與同學社交的機會。此舉旨在警示其他同學,學校有處理違規同學,以防學生以校方不處理違規同學為由,推倒一個校規後,再推倒第二條校規的骨牌效應。
陳老師直言自己只是一個「打工仔」,縱使個人不同意某些校規,也只能想如何接受。她認為學校的校規是根據教育局指引制訂,老師亦只能按校規行事,若要推動取消校規上的髮禁限制,最理想的做法是林澤駿及黃永熙案由法院頒佈判詞,指出髮禁相關校規不合時宜,迫使教育局更改指引,學校才能有理由放寛髮禁的規定。但她表示自己會盡量代入學生的角度思考,並透過溝通了解他們的需要,助學生尋找雙方都接受的中庸之道。
平機會及教育局回應查詢
《大學線》向平機會查詢如何處理髮禁投訴,平機會表示他們只作調解角色,若調解不成功,投訴人可自行考慮下一步行動,如自行入稟法院。2022年,當時為中五學生的林澤駿,向平機會投訴其母校涉性別歧視,但其後指事件不涉校方性別歧視,並於2023年4月終止調查。2023年11月,林澤駿及黃永熙分別向區域法院提起訴訟,指控他們的母校制定的髮禁校規違反《性別歧視條例》和《殘疾歧視條例》,無視他們的性別不安和特殊學習需要,令他們承受沉重的精神壓力,案件將於明年4月展開聆訊。
而學生因性別焦慮向校方提供醫生證明,期望校方放寬髮禁,但校方卻未有理會。事件引起反思,學校在多元性別認同的認知及應對是否足夠。就此《大學線》向教育局查詢,教育局表示與性別認同及多元性別有關的議題並非單純屬於性教育範疇,在社會對相關議題未有普遍共識前,學校不宜將這些議題及價值觀納入課程中。
推動髮禁改革非僅學生責任 學校需定期審視校規
香港教育大學教育政策與領導學系博士潘宇軒表示,校規反映社會文化理念的發展。若要得到所有家長和同學的共識才實施校規,實際操作困難。然而,對比校服和頭髮,校服屬於身體外加部份,可以輕易改變。但頭髮屬於身體一部分,長短不能一時三刻改變,因此學生對於頭髮的決定權應較大,但需要視乎自主的程度,學校即使釋出空間仍有一定限制。例如女同學有留長髮便要束髮的規定,此規定是否亦須應用於想留長髮的男同學?但束髮又是否侵害其自主?對於學生自主權的程度,他認為社會仍需作討論。
潘博士認為學校需要定期審視校規,例如女生可以留長短頭髮,但男生只能留短髮,明顯少了一個選擇,需要學校自行審視。至於如何改變根深蒂固的髮禁規定,他認為現在是學生主動採取行動,但不同社會人士和團體都應該參與討論。他以歷史角度出發,指出所有社會的改革都需要長時間,而現時社會基礎不足下或難從法規下手,因此文化教育的工作更顯重要。他形容若要推動放寛髮禁,「文化是一條腿,法規是一條腿」,如果其中一條腿不動的話,都很難作出改變。
【本文獲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實習刊物《大學線》授權轉載,原文:「誰有權決定我的髮型」 推不動的學生髮型自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