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百欣三房母女被指轉移資產案 三房質疑清盤人所指動機純屬揣測
麗新集團創辦人「林伯」林百欣,他與三房母女顧瑞英及林明珠所持有的一間公司2008年清盤,事後發現母女二人曾將公司旗下的豪宅投資等資產,以1.92億元賤賣予2人控制的境外公司,公司的3.04億元人民幣的貸款記錄亦消失。該公司的清盤人2015年入稟向三房母女賠償,母女二人卻稱是按「林伯」指示行事。案件在高等法院開審,清盤人供稱,賬目未見有該筆1.92億元的入帳,報告亦指林伯與三房母女在2000年或以前關係轉差,指母女擔憂林伯死後的前景,促成轉股交易。代表三房的律師卻質疑清盤人推論的交易動機純屬揣測。
原告高發發展有限公司,於2008年已被清盤;被告為顧瑞英、林明珠和高發控股有限公司,高發控股是兩母女控制的英屬處女島公司。
林百欣曾注資數億予芝大廈等項目
原告透露,高發發展早年有3名股東,林百欣持有1股,顧瑞英持有94萬多股,林明珠持有5萬股。林百欣曾透過高發發展,在上海豪宅「芝大廈」、會所「G's Club」等項目上,向上海匯發房地產開發公司注資數億元及提供貸款,高發發展持有上海匯發的所有股份。
原告指兩母女賤賣上海匯發股份
會議文件顯示,高發發展董事會於2000年8至9月曾以1.92億元,將上海匯發的股份,轉讓予三房母女持有的高發控股。顧瑞英和林明珠有出席會議和簽署文件,卻無申報她們在高發發展的權益,原告認為這涉利益衝突,並有違受託人責任,認為兩母女賤賣上海匯股權,強行將項目資產轉移。
三房母女辯稱遵從林百欣指示簽名
顧瑞英和林明珠卻辯稱,高發控股實由林百欣控制,兩母女僅按其指示簽文件,對交易不知情。
3.4億人民幣借款記錄亦告消失
原告指高發發展1999年向上海匯發借3.4億元人民幣,折合約3.6億港元;至2000年底,所有欠款紀錄亦告消失。
清盤人稱未見1.92億元入賬
清盤人Bruno Arboit供稱,高發發展理應會收到交易的1.92億元款項,總賬目亦應該會有相關記錄,然而沒有證據顯示高發發展曾收該筆款項。
報告指三父女因欠款案關係轉差
代表三房母女的律師指,原告的報告指,林明珠發展上海芝大廈項目時開支龐大,高發發展2002年遭恒生銀行入稟追討1.55億元借貸欠款,令林百欣與三房母女關係轉差。律師質疑,沒有任何證據顯示2001年發生何事令三人關係變差,Bruno Arboit同意。
三房質疑原告推斷純屬揣測
律師又指,根據林明珠供詞,林伯1999年台灣回港後,他們仍保持良好關係,直至2001年至2002年才關係轉差,故質疑Bruno Arboit在報告指,林伯與三房母女2000年或以前關係轉差,並指母女擔憂林伯死後的前景,遂促成轉股的交易。Bruno Arboit同意基於雙方早有結怨,推斷其交易動機。律師質疑內容純屬揣測,Bruno Arboit稱讓律師自作定論。
案件編號:HCA 49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