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工為1千元為人開戶 個多月內被用以清洗近7百萬 認罪囚40月
清潔工為1000元報酬為人到銀行開戶口,他開戶時更訛稱是警員。惟該戶口後來疑被他人用以「洗錢」金錢。其後一名八旬老翁墮投資騙局被騙753萬元,其中20萬美元就是經清潔工的這個戶口清洗,該戶口在一個多月內處理逾696萬元。清潔工今(20日)在荃灣法院(暫代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洗黑錢罪,法官判刑時稱,雖然清潔工聲稱對老翁被騙一事不知情,若沒有他的戶口,騙案難以成事,判清潔工入獄40月。
被告謝志龍,49歲,清潔工。他承認於2020年10月23日至11月30日,清洗約696.6萬元。
求情稱未考慮事件嚴重性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有兩項定罪紀錄,和洗黑錢罪不相關。他於2016年被診斷患有分裂情感障礙(schizoaffective disorder)和抑鬱症。此外,他已婚,育有一名現年10歲的女兒。被告未有考慮到事件的嚴重性,為了1000元報酬開設戶口,現已感到後悔。
官指被告擔任角色重要
法官指,本案是典型以傀儡戶口清洗黑錢的案件,被告聲稱對本案老翁被騙一事不知情。惟法官指,若沒有被告的戶口,騙案難以成事。同時,涉案戶口於1個月時間左右,清洗696萬黑錢。被告把戶口借予他人,容許不知來源的款項進出,法官指被告擔任重要的角色,協助犯罪集團的主腦,處理其非法得益。考慮到除老翁被騙的20萬美元外,未有證據顯示其他款項涉非法活動,判被告監禁40個月。
被告開戶時自稱警員
案情指,被告於2020年10月在滙豐銀行開設戶口,當時他向銀行聲稱任警員,月入3萬至3.9萬。
相約時間,一名82歲老翁墮入投資騙局,同年10月28日至12月15日期間,他把753萬元存入9個銀行戶口。該些款項中,其中20萬美元分兩次存入被告的戶口,款項之後再被轉帳或以現金方式被提走。
一個多月內清洗逾696萬元
此外,於2020年10月23日至11月30日期,存入該戶口的金額總數約696.6萬元。同時,被提取的金額亦相若。至2020年11月13日時,該戶口的結餘為0.11元。警方指,該些交易模式顯示,戶口用於洗黑錢。
被告於2022年2月被捕,他在錄影會面承認,涉案戶口屬於他。被告已遺失提款卡,但沒有報失。
案件編號:DCCC 132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