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苑亂象|一場宏福苑火再燒起大維修圍標爭議 圍標團夥誰養肥?

撰文:林遠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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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大火震動全城,令樓宇大維修與「圍標」這個長年積弊重新進入公眾視線。現代圍標往往被視為2012年強制驗樓等政策下的產物,早已發展出一套涉及顧問、承建商及法團的精密操作;但追溯歷史,圍標雛型早於1980年代居屋裝修市場便已出現。
由昔日黑幫以「武鬥」壟斷,到今日由專業主導的隱密合謀,《競爭條例》對圍標形同無牙老虎,參與公司將罰款當成成本一部份,是制度出現問題,政府有否放任不管?下文將講述圍標的前世今生。

【屋苑亂象・專頁】

▼12月1日 大埔宏福苑大廈火災後單位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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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細數圍標的「前世」之前,應先了解圍標的現代法律定義。根據競爭事務委員會,「圍標」(Bid-rigging)是指在投標過程中,競投者之間並非真正競爭,而是私下串通,協定誰將贏得合約,旨在推高價格或降低服務質素,屬極嚴重的反競爭行為圍標可以在各行各業發生,只要有投標,圍標便有可能出現。

常見圍標手法包括:

虛假報價(俗稱「陪標」): 同謀者故意提交價格過高或含有不可接受條款的標書,只為「湊數」,確保內定的同黨能順利中標。

輪流中標: 競爭對手之間協議輪流贏得合約。

瓜分市場: 協議不競投彼此「地盤」或指定客戶的合約。

「圍標」令採購方失去真正的選擇權,被迫接受被操控的高昂價格。而在圍標開始變得普遍之前,這種「市場瓜分」往往由更原始的暴力手段維持。

三合會操控居屋裝修成本港圍標雛形
按勢力瓜分各座大廈的裝修權

追縱過往新聞、學術文章等,圍標當年的雛形,與三合會有莫大關係。1980年代,即政府剛剛推出「居者有其屋」之時,本港裝修公司多屬小規模經營,每逢居屋入伙,都會有劇烈競爭,各公司為免出現割喉戰,往往有強烈動機壟斷整座大廈的工程。三合會憑着其動員能力及暴力手段介入,協助判頭獨攬生意,令裝修市場淪為黑幫勢力範圍 。

與現今隱蔽的合謀定價不同,當年三合會的操作更為赤裸。每當新屋苑即將入伙,區內勢力便會談判,按勢力大小瓜分各座大廈的裝修權。為免幫派間爆發衝突,他們發明了類近現代圍標「合謀瓜分市場」的「互相轉介機制」。例如有不知情的住戶找了由A幫派控制的裝修公司,去裝修B幫派「地頭」的單位,A幫派公司會將客源「轉介」回B幫派的裝修公司。

裝修公司須繳付10%佣金作入場費
有拒付裝修判頭遭斷四隻手指

在壟斷下,正當裝修公司若想入場,必須繳付約工程費10%的佣金以換取「經營權」。拒絕就範的代價沉重,1990年曾有裝修判頭因拒絕交出工程,遭黑幫斬斷四隻手指,亦有承辦商在將軍澳遭圍毆。即便房委會推出認可承辦商制度試圖反制,但黑幫反而乘機滲透,利用認可身份驅逐其他對手。

隨着樓市轉變及警方打擊,這種街頭暴力逐漸式微。不過,早在1995年,警方已擔憂黑社會轉型,開始與不道德的商人及專業人士勾結,以「合法」手段經營不法勾當,而警方的觀察亦不幸成真,更難偵測的「圍標」亦開始出現。

1997年4月至2000年3月,九家鐵閘供應商組成聯營集團,針對房委會公屋及居屋工程進行大規模圍標。(資料圖片)

9間鐵閘供應商組成聯營集團
合謀抬高公屋鐵閘入標標價狂賺1.9億

由於現代圍標的隱蔽性,本港史上第一宗的圍標個案可以稱得上是無從稽考,不過,其中一宗連政府也「中招」的個案,早在1997年已經發生,亦與公營房屋有關。2000年9月,廉政公署揭發九家鐵閘供應商組成聯營集團,針對房委會公屋及居屋工程進行大規模圍標。

在1997年4月至2000年3月,該九間公司在入標前先私下協定中標者,並將標價大幅抬高,在成本及合理利潤之上,再額外加徵60%的暴利,其餘八間「陪跑」公司則故意開出更離譜的高價,營造「價低者得」的假象。

短短三年間,集團以此成功中標83份、總值4.7億元的合約,當中逾1.9億元屬詐騙得來的「溢價」。成員更設立空殼公司,瓜分黑錢。

2016年富安花園舉行業主大會,否決進行維修工程。(資料圖片 / 梁銘康攝)

大廈大維修令圍標走入「民間」
涉及樓宇管理貪污大增

「圍標」二字此後在新聞的曝光亦愈來愈多,不過都有一個共同點,都是涉及政府部門。由物料供應處拍賣、房署購買柴油發電機、機電署為運輸署駕駛考試中心進行的電腦化工程,都涉及「陪標」。

但同時,圍標亦走入「民間」,大廈大維修便是其中一個不法份子虎視眈眈的「肥肉」,2005年起到2007年三年間,廉署每年接獲涉及樓宇管理的貪污罪行已經有至少800宗,佔私營機構整體舉報超過四成,而2007年到2008年中短短一年半,有107人因此被捕,但僅得44人被檢控,可見執法難度。

樓宇更新大行動及強制驗樓計劃
令圍標變成猖獗的「推手」

如果說2008年前是現代屋宇維修圍標的萌牙階段,2009年後兩項主要政策改變可以說是令圍標走入猖獗的「推手」。2009年,政府推出「樓宇更新大行動」,撥款20億元資助舊樓維修,計劃原意旨在於環球金融危機後,透過公共資源投放以穩定建造業就業。而2010年馬頭圍道塌樓事故,則催生了2012年的強制驗樓計劃,規定樓齡30年以上樓宇,每10年須驗樓一次。

屋宇署每年目標選取2,000幢樓宇發出「強制驗樓令」,假設一幢樓維修費1,000萬元,單是一年,市場便會有200億元的工程需求。

已停運的傳真社曾建立大廈大維修的投標資料庫。

強制驗樓制度須在限期內維修
維修費平均高出超過40%

已停運的《傳真社》曾建立大廈大維修的投標資料庫,記錄標書金額、參與公司、顧問、工程規模等。三位本地經濟學者梁天卓、曾國平、徐家健就曾利用資料庫分析,發現強制驗樓制度下,被政府點名須驗樓的樓宇,由於須在限期內維修,其維修費平均比其他樓宇高出超過40%。控制了屋苑規模等因素後,強制驗樓實施後,即使那些沒有收到通知、純屬自願維修的大廈,維修費也普遍上升近40%。

三位學者同時又分析當時最活躍的四間承建商,發現他們在強制驗樓實施後,同時入標同一工程的次數增加,報價高度同步,是經濟學上是典型的合謀信號,代表市場競爭不足,甚至已有協同定價的行為,亦揭示了疑似圍標情況惡化的問題。

圍標集團走入大廈法團
業主對大廈事務冷感令天價維修更易通過

數據上的異常只是冰山一角,現實是,圍標集團的運作早已「專業化」,進化成滴水不漏的生態系統。過往黑幫或許只在場外恐嚇,但現代圍標集團早已滲透至場內。由物業管理公司、工程顧問到承建商,往往都由同一利益集團操控。

近年,圍標集團更將「勢力」轉移至大廈法團,一方面勾結法團成員,另一方利用業主對大廈事務的冷感,大量收集「授權書」,確保圍標集團屬意的天價方案能被通過。

競爭事務委員會於2012年成立。

《競爭條例》定罪門檻極高 形同無牙老虎

對比圍標集團的「進化」,政府並非無動於衷,市建局曾推出「招標妥」服務,試圖透過電子平台引入獨立顧問與更多承建商,以此打破壟斷。不過,若市場價格早已被操控,「招標妥」的參考造價或再無參考意義,而且平台不參與顧問技術評標。

在執法層面,雖然《競爭條例》已生效,主要屬民事性質,罰則往往只是罰款與取消董事資格,部份罰款更被納入為中標價的「經營成本」當中。另一方面,條例對於參與者之間達成「協議」的舉證標準,須達至「毫無合理疑點」,定罪門檻極高。

2014年,翠湖花園2.6億維修工程爆出圍標案,事後工程公司老闆判囚35個月。不過,其餘涉案的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顧問公司等,律政司考慮後認為證據不足,廉署在2019年確認中止調查。(資料圖片)

翠湖花園圍標案 工程公司老闆行賄入獄

2014年,翠湖花園2.6億維修工程爆出圍標案,工程公司老闆承認,向多人提供賄款,換取顧問及翻新工程合約,判囚35個月。不過,其餘涉案的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顧問公司等,律政司考慮後認為證據不足,廉署在2019年確認中止調查。

只要佈局夠精細,法律面對疑似圍標亦未必有效。在極高的定罪門檻下,疑似圍標個案往往因證據不足而無法立案,最終消失在公眾視野。事隔六年,宏福苑火災令疑點重重的大維修個案重新進入公眾關注,亦再次敲響了警鐘——在制度的夾縫中,小業主依然是待宰的羔羊。如何避免下一個「宏福苑」的出現,依然是社會及政府亟迫切解決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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