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官指無建水密門非疏忽 家屬指極度失望 形容匪夷所思

撰文:董素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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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丫海難」發生至今已有13年,當年124名港燈員工及家屬乘搭船隻「南丫四號」,從南丫島出發前往維港觀賞國慶煙花,惟船隻啟航不久後,被港九小輪「海泰號」撞穿船身,並於118秒沉沒,最終導致39人喪命。死因研訊今(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死因裁判官周慧珠指,「南丫四號」的設計符合當時標準,並指相信財利船廠董事羅愕瑩的證供,形容他是誠實的證人。案件的裁決會在明日(22日)繼續宣讀。

家屬對裁決感到極度失望,指「連專家報告都話如果有對水密門就唔會喺短時間內沉沒,相信可以有船返轉頭救到呢啲海難人士嘅時候,13年後嘅今日你同我講話嗰道門唔重要,我相信在座咁多位都覺得匪夷所思。」她說,裁決造成衝擊的太大,未來的行動,要待明日判詞宣讀完畢才可弄清。

「南丫海難」死因研訊今(21日)在西九龍法院裁決,多名遺屬到庭聽取裁決。圖為在海難中痛失胞弟的梁淑玲。(黃寶瑩攝)
「南丫海難」死因研訊今(21日)在西九龍法院裁決,多名遺屬到庭聽取裁決。圖為在海難中失去哥哥及侄女的徐志盛。(黃寶瑩攝)
西九龍裁判法院。(黃寶瑩攝)
海事處助理處長陳思賢今日(21日)亦有到西九龍裁判法院聽取裁決。(黃寶瑩攝)

「南丫海難」發生在2012年10月1日晚上,當時124名港燈員工及家屬乘搭船隻「南丫四號」,從南丫島出發前往維港觀賞國慶煙花,惟船隻啟航不久後,被港九小輪「海泰號」撞穿船身,並於118秒、即兩分鐘內沉沒,最終導致39人喪命。死因庭於2020年決定無須召開死因研訊,3位家屬入稟高院,要求下令召開死因研訊,但在2022年被一度駁回,其後於2023年上訴得直。

案件的其中一項爭議、研訊的聚焦議題之一,在於「南丫四號」及「海泰號」的造船公司財利船廠,是否早就知悉「南丫四號」船身需要安裝水密門。死因裁判官周慧珠指,相信財利船廠董事羅愕瑩的證供,形容他是誠實的證人,認為他當年相信「一艙進水不沉」設計合法,船廠是有意識地作出不安裝水密門的決定,而非出於疏忽。裁判官又指,船隻的設計符合當時的標準。

據研訊期間的報道,船舶工程專家Anthony York供稱,若在「南丫四號」船尾舵機房及油箱房之間安裝水密門,「南丫四號」被撞後不會在短短兩分鐘內沉沒。

死者家屬梁淑玲稱,對死因庭裁定39名死者「非法被殺」,覺得並不意外。(黃寶瑩攝)

家屬對裁決感失望 「我追究咗13年係因為水密門唔重要?」

在海難中痛失胞弟梁家杰的梁淑玲(Alice)表示,多年來一直都想知道「邊個唔記得裝對水密門?邊個拆咗對水密門?邊個從頭到尾都冇諗住裝水密門?」她對裁決感到極度失望,反問:「咁係咩原因令到39條人命係會離奇係短時間死亡?...... 連專家報告都話如果有對水密門就唔會喺短時間內沉沒,相信可以有船返轉頭救到呢啲海難人士嘅時候,13年後嘅今日你同我講話嗰道門唔重要,我相信在座咁多位都覺得匪夷所思。」

言談間梁淑玲情緒激動,她說:「我追究咗13年係因為水密門唔重要?...... 我覺得好搞笑。」她表示,今日的裁決造成太大衝擊,未知之後會有何行動,要待明日判詞宣讀完畢才可弄清。

家屬離開西九龍裁判法院。(董素琛攝)

家屬:點解要我哋屋企人嘅命去完善制度?

另一位家屬、在海難中失去兄長及侄女的徐志盛表示,意外發生後,當局開始修改法例,改善制度,但反問:「點解要我哋屋企人嘅命去做呢啲嘢?如果係我哋39個(死者的)屋企人成就咗佢哋完善得更好,咁對於佢哋死咗個39個嘅親人,係咪頒個好市民獎比佢哋呀應該?」他同樣對裁決感到極度失望,又對裁判官形容羅愕瑩誠實,感到匪夷所思。

南丫海難的死者家屬趙炳全。(黃寶瑩攝)

「南丫海難」生還者、失去胞姊趙少琼的趙炳全說:「既然嗰隻水密門唔重要,隻船118秒沉咗,沉到底,咁唔該佢解釋吓,39條人命(為甚麼)冇咗。感到極度失望,公義何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