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政府:改善措施已呈獨委會 政府律師將於研訊提證據陳詞
針對大埔宏福苑火災成立的獨立委員會,周四(19日)舉行首場聽證會。政府發言人同日回應聽證會稱,在獨立委員會進行工作的同時,政府已展開一系列涵蓋不同領域的針對性改善措施,推動制度的完善和革新,並將有關措施的資料提交獨立委員會。政府會繼續全面配合獨立委員會的工作,政府的代表律師亦會在稍後的研訊向獨立委員會提出相關證據及作出陳詞。
▼2026.03.19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行首場聽證會▼
即時措施包括加強消防巡查 公布外牆棚網就地抽檢新制度
政府發言人指出,在即時措施方面,消防處即時調配內部資源,成立專責隊,並已完成巡查461幢正進行大型維修樓宇的消防裝置;另設立全天候快速應變小隊,在發生樓宇火警時即時檢視消防裝置的運作情況,並於有需要時即時採取跟進或執法行動。消防處在今年1月初推出針對措施,規定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如需在進行工程前關閉任何消防裝置,必須事先評估是否會影響其他消防裝置的運作。當消防裝置損壞時,承辦商必須張貼損壞告示,以便公眾容易識別。
屋宇署和房屋局獨立審查組亦展開特別行動,對正進行大型維修工程的私人樓宇、居屋屋苑及租者置其屋計劃屋苑進行實地巡查,檢查棚網的阻燃標準測試報告及證書,並收集棚網樣本送交化驗。勞工處亦展開全港性的特別執法行動,巡查架設有大型棚架的樓宇維修工程地盤的防火設施及火災應變安排。此外,發展局在去年12月11日公布外牆棚網就地抽樣檢查新制度,以確保工地使用的棚網符合認可標準。
▼12月6日 私人大廈在拆除棚網3日限期最後一日趕緊拆網▼
中長期改革涉多項修法 包括落實在地盤全面禁煙
至於中長期改革措施,勞工處正修訂法例,落實在建築地盤全面禁煙,包括要求承建商採取所有合理措施在建築地盤內實施禁煙;以及以定額罰款方式懲罰在建築地盤吸煙的人。法例修訂預期在今年上半年提交立法會。
消防處在2026年1月已開展首階段「風險為本樓宇消防裝置及設備排查計劃」的前哨行動,針對約1,500幢較高風險的樓宇進行排查及功能測試,並正持續加強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特別增設「樓宇應急先鋒」,專門為物業管理人員、業主立案法團代表和住戶提供有關樓宇消防安全的訓練。
▼2025年12月1日 大埔宏福苑大廈火災後單位情況▼
保安局準備一系列修法 強化消防處規管權力
保安局正準備一系列的法例修訂工作,強化消防處的規管權力,當中包括加入主要消防裝置關閉須由消防處批准的新要求,並引入物業管理公司在大廈消防措施的法定責任;而在規管消防裝置承辦商方面,大幅提高註冊承辦商簽發虛假或誤導性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的罰則,並引入定額罰款制度。條例草案預期在本年底提交立法會審議。
發展局將擴大《建築物條例》的修例範圍,使大型維修工程日後須由第三方專業人士制訂訂明圖則和進行監工;將屋宇署目前透過作業備考和其他行政方式頒布的指明的建築物料標準訂明為法定要求,以便可就不合標物料更直接作出檢控,並提高罰則;亦建議加強對註冊建築專業人士和註冊承建商的規管,包括提高違規的最高刑罰、強化註冊和紀律處分制度等。目標是將條例草案在本年底提交立法會審議。
為減低圍標風險,發展局正與市區重建局制定措施,計劃於今年下半年推出加強版「招標妥」服務,包括制定更嚴謹的顧問及承建商「預審名單」,顧問和承建商須通過警方和廉政公署的背景審查等。
▼12月3日 消防員及警方在宏福苑火災現場調查▼
將待獨委會完成工作 按最終報告完善和優化制度改革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已在今年二月就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方向諮詢立法會,修訂方向包括提高大型維修工程及大額採購決定的出席及投票門檻;完善委任代表文書制度;完善利益申報制度;清晰會議程序;及加強主管當局權力。
政府表示,各有關政策局及部門正推展並落實改善措施,力求盡早完善制度。待獨立委員會完成工作並提交最終報告後,政府會按其建議進一步完善和優化,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