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碰瓷黨|警再拘16人揭露4大手法 至今430宗報案涉款過億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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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新型撞車碰瓷黨,警方再拘捕16人,令案件被捕人數增至20人。警方今日(19日)下午3時召開記者會交代案情。包括偽造入息證明、訛稱受傷拿取病假的損失、串通醫生開醫生紙誇大傷勢及偽造單據,以誇大索償金額。

據了解,最大一宗案件涉及高達800萬元索償額,而涉同一律師行最高一宗為120多萬元。

商業罪案調查科署理總警司孔慶勳交代案情。(黃學潤攝)

商業罪案調查科署理總警司孔慶勳表示,商罪科1月底開始接獲一系列相關懷疑騙案,市民遇到交通事故或輕微碰撞、甚至沒有碰撞後,當完成調查,被對方車輛司機或乘客提出民事索償,當中涉及訴訟費或醫療費、收入損失,汽車雜費等,牽涉數十萬元。

警方至今收到430宗個案,涉款達1億600萬元,包括保險業聯會轉介、多間保險公司報案及市民舉報等。調查發現,其中逾280宗,接近7成案件,均涉同一間律師行。警方在上月4日,拘捕4名涉案人士,包括一對涉及多次索償夫婦及兩名醫生;並在同月9日,在涉案律師行檢取文件,警方正與律政司就「法律專業保密權」事項進行後續處理。

另一方面,亦發現騙徒利用假文件,包括虛假入息證明、捏造的汽車維修單據及藥房單據等,誇大索償金額。

孔慶勳續指,經深入調查後,警方在昨日(3月18日)再拘捕11男5女(28至65歲),涉及同一律師行,包括職員,涉嫌教唆他人進行虛假索償,涉款360萬元。案件至今共20人被捕,包括律師及助理等專業人士,其他人士報稱職業分別為資訊科技、工程、物業管理、美容、運輸、電工及無業等。

警方發現涉案人士主要有4種手法:

1.偽造入息證明,誇大索償入息:被捕人士聲稱任職人力資源公司顧問工作,月薪逾 5 萬港元,但調查發現被捕人根本沒有穩定收入的工作,報稱的公司僅為其配偶成立的空殼公司,旨在抬高索償額。

2.報稱受傷,訛稱在病假中損失收入:從事資訊科技工作,收入6萬元,但聲稱在輕微碰撞後報稱受傷並領取數月病假,失去10萬收入,但事實根本有繼續上班。

3.誇大傷勢,提供多張醫生紙,獲取病假:發現有被捕人士在本地看8醫生的日期,但其實當日被捕人不在香港,懷疑串通醫生作出誇大及虛假陳述。

4.偽造單據,偽造車房及補品單據:其中一名被捕人士,提交1萬元花膠補品單據,但警方核實後,發現全部偽造。

商業罪案調查科警司馮培基稱,

警方就新型撞車碰瓷拘捕多人。(資料圖片)

警方較早前已經以涉嫌「串謀詐騙」,拘捕3男1女。包括一對本地索償人夫婦,分別任職的士司機及護士,他們涉及22宗案件,最高一宗要求索償逾30萬元。警方調查後,發現夫婦提交虛假文件,包括以假車房維修單據、 收入證明索償,以及用多張醫生證明獲取長期病假。另外,警方拘捕兩名本地醫生,涉嫌串謀提供虛假檔案和資料,協助索償。

警務處商業罪案調查科警司馮培基(右)及香港保險業聯會行政總監劉佩玲今年2月4日出席記者會交代案件。(資料圖片/林振華攝)

夫婦稱車禍受傷22次索償 最高涉逾$30萬 醫生疑串謀供假檔案

繼早前的記者會後,商業罪案調查科續作出深入調查,檢視超過100宗可疑交通意外索償個案,主要是由保險業界及保險業聯會轉介的個案,以及市民報案。警方調查發現,其中一對本地夫婦,涉及22宗可疑申索個案,他們分別報稱為一輛私家車或一輛的士上的司機或乘客,或被車撞到的路人。有關個案發生在過去4至5年間,部分個案仍在索償中。

在20多宗輕微交通事故中,該對夫婦報稱頸部受傷或輕微受傷,向涉事司機和保險公司民事索償,最高一宗索償金額超過港幣30萬元。警方檢視詳細文件後,發現兩人曾使用虛假文書,包括車房維修單據、收入證明;以及使用多張醫生證明,以獲取長期病假。

警方發現,案中有醫生診所不約而同牽涉到幾十宗同類型的索償個案,懷疑有人串謀提供虛假檔案和資料,協助保險索償。

警務處商業罪案調查科警司馮培基指,警方在拘捕行動中,搜查全港多個地點,包括涉案醫務診所及車房。行動中,警方一共拘捕3男1女,包括一對本地夫婦(均37歲),男子報稱的士司機,女子則報稱為護士;其餘兩名被捕人為本地醫生(56及69歲)。

警方檢獲大量檔案、手機、電腦,並在被捕夫婦住所檢獲30萬元現金、兩隻名錶及一批金器,亦拖走一輛屬妻子名下之的士,以待調查及進一步檢驗。

香港保險業聯會行政總監劉佩玲呼籲,大眾切勿嘗試向保險公司誇大或偽造索償,否則有機會得不償失。(資料圖片/林振華攝)

曾有個案申索50萬元僅獲賠3.5萬元 最終賠償保險公司60萬元

香港保險業聯會行政總監劉佩玲表示,香港保險業聯會設有預防保險索償詐騙的偵測系統,利用人工智能大數據,偵測可疑索償個案,再透過內部機制找到相關資料,因此能快速將涉案可疑夫婦的所有個案資料,交予商業罪案調查科調查。聯會感謝警方果斷執法。

保險業聯會呼籲,市民不要以為保險公司收到沒有理據或誇大的索償後,會置之不理。劉強調保險公司會認真調查搜證;即使去到法庭民事訴訟期間,保險公司都會提供資料給法庭,以助了解索償是否誇大或存疑。

劉佩玲又稱,部分個案索償人因被律師或其他人挑撥,令他們嘗試誇大傷勢索償,惟最終獲賠金額非常少,大部分花費於法律費用,使最終得益人並非索償人本身,因此市民不要以身試法。

她舉例,曾有個案在法庭審理時,索償人要求超過50萬元賠償金,但保險公司提供資料給法庭後,法庭不信納有關索償人,最後只判予3.5萬元賠償,而索償人需要賠償保險公司的律師費用卻超過60萬元。她指出,不法分子心存僥倖,嘗試向保險公司誇大或偽造索償,有機會得不償失。

警方表示,商業罪案調查科仍檢視大量可疑案件,若發現有任何人涉及欺詐或者刑事的案件,或者涉嫌協助教唆或者串謀這些人作出欺詐行為,定必果斷執法。警方行動仍然進行,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警方重申,絕不會姑息濫用交通意外索償機制而作出欺詐行為的人。

警方早前表示,留意到近日有傳媒報道及市民報稱,本港出現「新型碰瓷黨」,市民車輛與另一車輛發生交通意外或事故,在輕微碰撞、甚至沒有碰撞的情況下,於交通案件調查完結一段長時間後,突接獲涉案車輛的司機或乘客提出民事索償,包括律師費用、醫療開支、收入損失、汽車維修及其他雜費,每宗個案涉款數十萬元。

根據早前傳媒報道的內容,相關司機在車禍或沒有碰撞的交通事故後,被索償數十萬元。當中有司機在因切線問題被判不小心駕駛罪成,事發時相關車輛沒有碰撞,惟案發逾一年,另一架車上的人才稱因案件導致受傷,向罪成司機索償共逾60萬元。

亦有司機在倒車時意外撞到另一部車,導致該車的車牌底板破裂,受損車輛的司機起初未有要求賠償,並堅持報警;倒車司機結果被判不小心駕駛罪成,其後受損車輛的司機亦向他索償逾60萬元,包括意外造成「痛楚」及要購買營養食品,以及收入損失和交通費等。多宗同類個案的被索償司機,發現案件均由同一間律師行和同一名醫生經手。

警方提醒,任何人用欺騙手段並意圖詐騙,包括提交失實或虛假的資料及文件,藉以誇大索償金額,或串謀其他人作出詐騙行為,即干犯《盜竊罪條例》第16A條欺詐罪,或普通法下的串謀詐罪,兩者均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