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控辯完成陳詞及申請 歷156天審訊 法官稱將押後裁決

撰文:安梓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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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案,今日(2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續審。辯方昨已完成結案陳詞,代表黎智英的律師申請,要求法官就多個事項行使「司法認知」,接納該事項存在,但法官認為多個事項和案件不相關,拒絕其申請。辯方又指《蘋果日報》具影響力,大部份香港市民有共鳴,但法官認為無證據支持。

案件正式完成156天審訊,法官杜麗冰稱會押後裁決,並稱若有裁決日期,會通知控辯雙方。

4名被告:黎智英(77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被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和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案件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運騰和李素蘭審理。黎智英今日穿上米色西裝褸,戴上粗框眼鏡,出庭後不時向旁聽人士揮手和報以微笑。

黎智英。

辯方要求接納多個事項 法官指與案件不相關

法官杜麗冰指,就黎智英一方要求法庭行使「司法認知」,接納多個事項存在,包括美國在中國反對下對台售武、中國曾向部份人士實施制裁,杜官認為該些事項與案不相關,或不適合行使「司法認知」,拒絕黎方的申請。

辯方指蘋果具影響力 官指無證據支持

杜麗冰又指,辯方陳詞時稱《蘋果日報》具影響力,又稱其立場與大部份香港市民產生共鳴,但她認為並無證據支持,會視此為陳詞一部份。

案件編號:HCCC 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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