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律監管機構會議在港舉行 湯文龍:香港國際優勢獲海外認可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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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師會一連三日(20日至22日)首次在香港主辦「國際法律監管機構會議」,這項國際會議過去曾在多個國際城市舉行,包括英國倫敦、澳洲墨爾本、愛爾蘭都柏林、美國三藩市、芝加哥、華盛頓、加拿大多倫多及新加坡等地。
律師會會長湯文龍在開幕禮上說會議選擇在香港舉行,體現國際法律界對香港自我監管制度的高度認可。他強調,香港憑藉「一國兩制」優勢與普通法傳統,已發展成為連通東西方的國際法律與金融樞紐,呼籲法律界與時俱進,適應法律環境變革的同時,堅守最高專業標準。
本屆「國際法律監管機構會議」會議以「在全球變局下探索新監管模式」為主題,匯聚19個司法管轄區、約100位代表,與會者包括澳洲、加拿大、德國、馬來西亞、阿曼、新加坡、南非、英國、美國等地的法律監管機構代表、學者、業界領袖,以及非法律界的監管專家。
國際法律監管機構的與會代表可參加四場全體會議及九場分組討論,共同促進跨司法管轄區的監管協作與創新思維。討論議題涵蓋跨境執業規範、反洗錢策略、網絡安全防護、企業內部誠信管理,以及法律專業多元化發展等關鍵領域。
署理律政司司長張國鈞表示,自我監管機制是香港法律體系的重要基石。他重申香港司法及監管機構獨立運作,不受外部干預。隨著香港跨境爭議解決服務日益受到重視,香港需持續完善相關監管框架。香港證監會主席黃天佑則指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之所以穩固,有賴完善的法治傳統。他亦分享了證監會在維護市場紀律和鼓勵創新之間如何取得平衡,說明如何在保障投資者權益及促進市場發展的同時,堅持最高的企業管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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