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案|控方播羅冠聰出席美聽證會片段 官問是否需播羅發言

撰文:安梓寧
出版:更新:

支聯會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今(30日)續,控方繼續播放多段片段,惟法官卻質疑部份片段與案無關,包括一段有關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出席美國聽證會的片段。法官李運騰問:「有冇需要播羅先生嘅發言?」李官指羅不是本案的被告或共謀者,與支聯會也沒有關係。控方指涉及前文後理關係,李官認為羅只是代表他本人,控方最終決定跳過該片段。

3名受審被告:支聯會(已解散)、李卓人(68歲)和鄒幸彤(40歲),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控方在庭上播出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透過視像在美國聽證會的發言,被官問是否有需要播羅的言論。(羅冠聰Facebook)
被告李卓人亦有在同一聽證會發言,但辯方認為無必要播,最後有關片段亦無播完。(資料圖片/黃寶瑩攝)

官指羅不是被告亦非共謀者

控方今續播放承認事實的片段,其中前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以視像形式在《國安法》生效後,出席美國聽證會的片段。法官李運騰關注「有冇需要播羅先生嘅發言?」李官又指,羅不是被告或共謀者,與支聯會也沒有關係。控方曾嘗試解釋該片段涉及前文後理關係,李官卻認為無論如何羅只是代表他本人,控方最終決定跳過該羅的片段。

辯方認為無必要播李卓人聽證會言論

控方接著播放李卓人在同一聽證會,提及美《避風港法案》的片段。李官關注相關言論似乎涉勾結外國勢力,詢問辯方有無反對;又謂舉證時要考慮會否造成「More prejudicial than probative(損害性大於證明性)」這法律原則。辯方亦認為毋須特別播放,控方最終亦停止播放。

官稱本案不是被控違反國安法

另一段何俊仁的訪問片段,李官亦指出何似乎表達對《國安法》的不滿,控方表示旨在證明何代表支聯會。李官再指被告不是被控違反《國安法》,惟何在片段只是不斷鬧《國安法》。

官指若有人叫喊不准留正庭

今早散庭時有旁聽人士向被告叫「頂住」,李官在下午表示留意到有人在法官離開法庭時叫口號或打氣,強調無論法官是否在場,也不容許此等事情,如有人叫喊,將被禁止在正庭旁聽,須在延伸庭旁聽。法官陳仲衡補充,對被告、控方或法官說加油均不恰當。

聆訊周一續審。

案件編號:HCCC15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