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長沙灣馬路玩滑板車BMX 衝紅燈撞鐵箱倒地翻滾 網民斥危險

撰文:謝茜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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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人又害己!網上流傳影片,長沙灣蘇屋邨對開長發街與保安道交界,有4名青年於夜晚,在馬路大玩花式滑板車及BMX小輪車,極速衝上保安道遊樂場石屎斜坡,做出轉身花式,其間有青年撞上遊樂場鐵箱發出巨響,亦有青年「衝紅燈」過馬路,踩着滑板車衝上斜坡後失平衡倒地,從行人路翻滾至馬路邊。

網民留言批評,「哇,呢啲真係要全世界見到,危險到呢」、「自己要做孝順仔唔代表要司機埋單」、「夜媽媽仲喺到嘭嘭聲」、「紅咗(紅燈)仲出馬路抵被人X,玩還玩,閃緊(綠燈)就好等下轉」。

網上流傳影片,長沙灣蘇屋邨對開長發街與保安道交界,有4名青年於馬路大玩花式滑板車及BMX小輪車。(Threads@nepenthe1088)

有男生於Threads發文發片表示,「滑板車 VS BMX露兩手」。影片見到,有4名青年於長沙灣長發街玩花式滑板車及BMX小輪車,當時行人過路處的交通燈正顯示為紅燈,但已有1名踩滑板車的青年率先「衝紅燈」,衝上對面馬路的保安道遊樂場石屎斜坡做出花式,惟失平衡倒地,從行人路翻滾至馬路邊。而影片亦拍到有多名青年站在遊樂場路邊欄杆旁,甚或坐在欄杆上,身旁有多輛滑板車及BMX小輪車。

4名青年長沙灣馬路玩滑板車BMX 衝紅燈撞鐵箱

緊接有第二名青年同樣踩着滑板車,於行人過路處已轉綠燈時衝上遊樂場斜坡,撞上鐵箱後成功轉身過馬路回到原地。之後,第三名穿黑衣及第四名穿白衣青年踩着BMX小輪車做出同款動作,而第三名青年轉身時綠燈已正在閃亮,但他繼續踩回原地,第四名青年亦在綠燈閃亮時衝出。

影片見到,第一名青年「衝紅燈」過馬路,踩着滑板車衝上斜坡。(Threads@nepenthe1088)
影片見到,第一名青年「衝紅燈」過馬路,踩着滑板車衝上斜坡。(Threads@nepenthe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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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第三名青年踩着BMX小輪車做出同款動作。(Threads@nepenthe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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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斥:自己出事之餘被罰嘅人係司機

帖文引來兩名玩滑板車的涉事青年留言,貼出朋友近距離拍攝的影片,其中1人更表示「你睇吓我cam man(攝影師)影得好」。

網民留言批評4名青年,「係咪以為好有型?面係人哋畀,架係自己丟,唔反對咁樣玩,不過唔好喺馬路,萬一真係撞到你,你自己出事之餘被罰嘅人係司機,你哋係害緊人仲害埋自己」。

也有網民認為,「依家係滑板車禁止滑板場玩,但又唔起1個地方畀人玩,結果啲人要喺街頭咁玩」、「香港真係局限咗好多年青人嘅創意同發揮,你有空間畀佢哋玩,佢哋仲會喺呢啲地方玩?」。

帖文引來兩名玩滑板車的涉事青年留言,貼出朋友近距離拍攝的影片。(Threads影片截圖)
影片見到,青年「衝紅燈」玩滑板車。(Threads影片截圖)
青年撞上鐵箱。(Threads影片截圖)
另1名青年於留言區貼出朋友近距離拍攝的影片。(Threads影片截圖)

於馬路玩花式滑板車BMX,涉違反了什麼法例?

根據運輸處網頁,交通燈「綠色人像」燈號閃動時,不可開始橫過馬路。根據香港法例第374G章《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3(6)條規定,在交通燈控制過路處,行人必須遵從交通燈指示,任何「無合理辯解」違反條例者,可處罰款2,000元。

另根據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4(8)條規定,任何人無明顯需要而在行人路上策騎或駕駛;或在顧及一切有關情況下,在公眾地方罔顧後果或疏忽地策騎或駕駛,或其策騎或駕駛的速度或方式會對公眾產生危險,可處第1級罰款(2,000港元)或監禁3個月。

另根據第374章 《道路交通條例》第48條規定,任何使用道路的行人,或於任何道路上駕駛人力車的人疏忽地危害其本人或他人的安全,即屬犯罪,可處第1級罰款(2,000港元)。

(Threads@nepenthe1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