紮鐵工人涉姦長女 被告返鄉與女友同房 期間在女兒房施暴
紮鐵工人涉在中港地先後強姦其長女,她當時只有12至13歲,他否認指控,案件今(4日)在高等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在港的家疑在酒醉下一夜兩次強行與女兒性交,當時被告的父母在同房另一床睡覺,被告完事後在女兒耳邊說:「唔好話畀人聽。」翌日並帶長兒及幼女往坐昂平360。另一次事件發生在內地,被告帶兩名女兒返鄉,被告原與女友同房,兩名女兒則睡另一房,被告涉在幼女不在時在女兒房強姦長女。事件揭發後,長女憶述事件時稱,內地被姦時已欲哭無淚,因為發生過太多次,已沒有感覺。
被告LJN,47歲,紮鐵工人,否認兩項強姦罪,指他於2023年8月某日在油塘高超道油塘邨某單位,和2024年6月30日在廣東省惠州市某單位強姦女童X。X當時12至13歲。
被告在港與女兒X同床
控方開案陳詞指,X在內地出生。2023年7月來港定居,和被告、祖父母等人同住。X和被告及祖父母同房,被告和X同睡一張床,祖父母則睡另一張床。
被告酒醉下一夜兩姦親女X
首次事件發生時,X就讀中一前,她晚上9時入睡,同房的祖父母則已熟睡。喝醉的被告約10時半入房,在床上隔著X的上衣摸她的胸。被告繼而伸手入X的衣服內,又脫去兩人的褲子,然後把X強姦。X稱感痛但未沒有作聲,嘗試推開被告亦不果。被告之後離開房間往廁所。他返回房間後,再脫去兩人的褲子再與X性交。
被告完事後在X耳邊說:「唔好話畀人聽。」又稱會帶X和胞妹外出玩耍。翌日,被告帶X和其胞妹Z到東涌搭攬車。
被告原與女友睡一房
第二項控罪的事件發於內地,被告帶X返鄉,當時X和妹妹同住一房,被告和女友則住另一房。X因情緒低落而哭泣,其妹叫被告到房間安撫X,在妹妹離開房間期間,被告在房內強姦X。X稱她當時欲哭無淚,認為:「都做咗咁多次,無感覺。」
怕遭祖母責罵未講述事件
X因擔心事件曝光令被告入獄,家庭失去經濟支柱,會遭祖母責罵,因此未有向其他人講述事件。X其後向一名同學透露事件,該同學再轉告學校社工,事件報警,被告因此被捕。
X在錄影會面透露其他事件
控方庭上指,X在錄影會面中講述有其他相類事件。控方強調,未有就該些事件作出檢控,而這些事件用以證明被告和X的關係等,但不可因此證明被告干犯涉案兩項控罪。
案件編號:HCCC10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