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死因.裁決第二天|官不認同家屬建議 家屬憤然離席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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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丫海難死因裁決,今(22日)進入第二天,死因裁判官周慧珠昨已裁定全部死者死於「非法被殺」,並就沉沒的「南丫四號」沒設水密門作分析。周官相信財利船廠董事羅愕瑩的證供,相信船廠當時誤會造船原則,有意識地不建水密門,並非疏忽。

周官今將繼續宣讀其裁決,並就船隻安全性、海事處驗船和海員工時是否過長等分析。在提到海事處的角色時,周官認為處方年檢時無需覆核圖則,及結構是否如新船一樣,又認為家屬認為驗船官應核對圖則的主張不切實際,庭上傳來拍枱聲,疑有家屬激動拍枱,之後部份家屬憤然集體離席。他們下午亦沒有返回正庭。

《香港01》會跟進報道。

南丫海難死因裁決期間,死因裁判官提到海事處情況時,認為家屬提議的做法不可行亦不切實際,有死者家屬憤然離席,圖為家屬趙炳全(左)及區先生(右)。(鄭子峰攝)
南丫海難死因裁決期間,死因裁判官提到海事處情況時,認為家屬提議的做法不可行亦不切實際,有死者家屬憤然離席,圖為家屬徐志盛。(鄭子峰攝)
南丫海難遇難者家屬梁淑玲昨聽到對死因裁判官認為船廠無裝水密門並非疏忽,已直言對裁決感極度失望。(董素琛攝)
2012年10月1日,南丫四號與港九小輪的「海泰號」相撞後,在短短118秒間沉沒,39人命喪大海,包括趙炳全胞姊趙少琼。(資料圖片/Getty Image)

研訊主要針對6個議題

首議題官裁定船廠無建水密門並非疏忽

死因裁判官周慧珠昨裁決時,指出本次研訊主要集中6個議題,她昨已完成首個議題,即財利船廠是否知道需要安裝水密門。

周官昨在裁決指,認為船廠是不知道「南丫四號」需要安裝水密門,並有意識地作出不裝的決定,並非疏忽。

惟家屬聽到周官裁決的說法時,下午離庭時已表示極度失望,並以匪夷所思來形容

首天裁決的相關報道

財利船廠董事羅愕瑩作供時稱他誤解造船規則,最後無裝水密門。死因裁判官相信其說法,並認為他是有意識地不裝,故並非疏忽。(朱棨新攝)

第二天會處理的議題

周官今(22日)繼續分析餘下關乎船隻安全性和海事處驗船制度等5項議題,包括:財利船廠製圖員張福初在計算「南丫四號」破艙穩定性時,發現實船未有安裝水密門、與圖則不符,卻依賴上司西班牙工程師Jon Leizaola跟進,是否涉及推卸責任;同時亦關注事發時「海泰號」船身有否加裝鋼板、「南」船艙圍版高度是否過低、艙壁有否按規定進行年度或兩年一次檢驗,以及海員工作時數是否過長。

繪圖員與其西班牙籍上司是否涉推卸責任

負責編制「南」穩性報告的繪圖員張福初,因健康理由缺席研訊。庭上讀出他多年前的口供,張在1995年被指派負責擬備破艙穩性計算書,他當時獲提供初步總布置圖及線圖,張編製好初步的破艙穩性計算書後交由上司Leizaola審閲,最終由海事處審批,Leizaola其後聯絡新加坡公司繪製船隻圖則。

Leizaola同樣缺席死因研訊,其供詞與張截然不同,他提及他當時根本不在香港,船舶技術及工程上的最終決定由羅愕瑩作出,他只負責行政事宜。當年曾協助張福初繪圖員鄺啟紀進行傾斜測試的出庭作供時指,他相信Leizaola負責審視張提交的穩性數據。

官認為繪圖員張福初並無卸責

周官分析指,證供顯示張福初閱讀圖則時感到混亂,他後來亦承認忘記運用船總長度一成原則計算穩性。周官接納張指,若張計算出錯,其時任上司Leizaola或海事處在審批時會發現到。她不接納Leizaola的角色局限於行政工作,裁定張沒有推卸責任。

載客小輪「海泰號」是否有裝鋼板,亦是討論的議題之一。(Getty Images)

海泰號是否曾加裝鋼板

針對「海泰號」船頭有否加裝鋼板,財利董事羅競瑩確認,「海泰號」在2003年出廠時已安裝鋼板,財利其他船也會加裝鋼板,用以阻擋垃圾,另一方面更美觀。維修部前主管羅炳生在2012年匯報其中一邊鋼板遺失了。

政府總化驗師鄭郁棋相信「海泰號」和「南丫四號」撞擊前,前者左邊船頭的鋼板已脫落。他認為鋼板僅2毫米厚,鋼板存在與否對「南丫四號」所造成的損毀沒有太大分別。

官認同海泰號加裝的鋼板在撞擊前已脫落

周官接納專家意見,同意鋼板在撞擊前已經脫落,即使當時仍在船頭,以其厚度對於「南」急速下沉毫無影響,不過依照正常程序財利船廠應事前向海事處報告,「海泰號」在初次檢驗後加裝了結構物。

海事處驗船方式

海事處驗船方式是另一焦點議題,現任總驗船督察陸漢英曾兩度檢驗艙壁厚度和水密裝置等。陸表示,當時處方沒要求驗船官帶圖則驗船,檢查水密艙壁時,會以目視方式檢驗是否有破損或改動。時任驗船督察周兆鵬亦稱以目視方法檢驗水密艙壁,觀察有否變形、鏽蝕等,會假設了船艙結構沒有改動。

周官同意年檢不包檢查船隻結構 家屬憤然離場

針對驗船督察在定期年檢時需否檢查水密裝置,周官接納處方指年檢時無需覆核圖則,並同意驗船督察年檢工作只需檢查船艙現況,不包括檢查舊船結構是否如新船一樣。周官直指,家屬主張驗船官應核對圖則、檢查與新船結構有否改變,並報告處方的做法是不可行和不切實際,忽略驗船督察驗船時的困難。有家屬聞判時疑激動拍枱,至周官宣讀海員工時議題時,家屬憤然集體離席

海員是否工時過長

「南丫四號」遭「海泰號」撞穿船身入水急速下沉,肇事船長因而被控誤殺罪成入獄,海員工時是否過長成焦點之一。研訊揭露,港九小輪行24小時輪班制(雙更制),海員完成工作會留在船上過夜。港九小輪董事張大基直言,雙更制已沿用過百年,行之有效,社會、員工及「成個system」都接納。

官指無證據顯示撞船與海員工時過長有關

周官評論海員工時時指,引述證供指船公司沒收過海員投訴工時安排,工時規管牽涉諸多持分者如船公司、負責訂立工時相關法例的勞工處等,不能只憑單方面的監管改革得以實現。周官續指,除了1名海員曾在獨立調查委員會上表示案發時有少許疲勞外,沒有其他證據顯示撞船與海員工時過長有關。

39名死者已被裁定死於非法被殺

39名遇難者,已被裁定死於「非法被殺」。而39名遇難者中,當中有學生、工程師、護士等。8人是10歲或以下兒童:比索志豪、張頌軒、郭亮瑩、郭文曦、林蔚懿、劉靜嵐、徐凱盈、甄子祈。

其餘31名死者:區曉霖、鄔寶甜、張月媚、許嘉偉、李瑞蘭、蘇貴媛、林日、司徒英、伍彩霞、徐蓮好、王惠娥、林基玉、梁頌彩、Ie Hwie Wendy 、黃麗珍、黎翠玉、徐志偉、陳敏盈、陳榮基、鄭燕蘭、梁家杰、李詠梅、古文昌、趙少琼、胡毓芬、傅玉靈、林嘉敏、劉文麗、陳巧鑾、鄭先鑫、何黃佩蘭。

36人死於溺水3人多處創傷死亡

周官裁決指,39 名死者,有 38人於 2012 年 10 月 1 日在南丫島對出的石角咀海面離世,徐凱盈(終年 10 歲)則在 10 月 5 日於東區醫院離世。39 名死者中,其中36 人死於溺水,區曉霖、許嘉偉、徐凱盈死於身體多處創傷。

案件編號:CCDI-1075-1113/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