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立法禁追風逐浪?大律師公會毛樂禮:要平衡個人自由及兒童安全
撰文:林遠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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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已有12個熱帶氣旋影響香港,天文台兩度發出10號風球,風季尚未結束。政府近年不時呼籲市民切勿「追風逐浪」,又表示會研究是否就此立法。大律師公會主席毛樂禮指,公會對此無立場,但強調「人生裡面有很多不同選擇」,應平衡個人自由,若涉及兒童,則要特別考慮。
毛樂禮:尊重個人自由及教育同樣重要
大律師公會主席毛樂禮在無綫新聞節目《講清講楚》回應本港是否須立法管制「追風逐浪」行為時指,每個人都有其個人自由,「人生裡面有很多不同選擇是個人性的」,舉例指學打拳都有一定風險,但無人會認為要禁止該行為。
毛樂禮指,公會不會表示就是否立法支持或反對,但強調若當局考慮立法,要平衡個人和家長的自由,以及孩童安危,稱尊重個人自由及教育同樣重要。
要清晰定義犯罪意圖 考慮怎處理家長出於無知、非故意讓子女受傷
現時已有疏忽照顧兒童的法例,再立法會否過分影響個人自由?毛樂禮說,要視乎立法過程,若循加強保護兒童方面立法,應確保清晰定義犯罪意圖,舉例指有家長或出於無知、並非故意下,讓子女受傷,這類個案如何處理,需要社會一定討論及共識。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的案件將擇日裁決,被問到會弄否擔心案件引來國際社會關注,甚至「攻擊」,毛樂禮不揣測海外對案件裁決的反應,但指以往本港「大案」都會引起香港及海外的討論,若是建設性意見,「絕對可以討論」,但反對有意見提出制裁,形容是世上所有律師團體都會反對,「因為某程度上,向法庭施壓,跟賄賂或者用武力威脅法院,是無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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