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林偉榮欲禁律政司提控 官稱法庭不會干預檢控決定 拒批禁令
的士司機陳輝旺2012年與乘客爭執被捕時疑遭警員箍頸,其後頸椎移位,全身癱瘓亡。死因庭經兩次聆訊均裁定陳死於「非法被殺」。涉曾箍陳頸的警員林偉榮,早前裁新裁決申請司法覆核,他今(19日)到高院申請臨時禁令,擬禁律政司在覆核結果前提出檢控。法官高浩文直言林似乎不滿意裁決,但除非控方受政治指示或出於惡意作出檢控,否則法庭不會干預其檢控決定,且上律政司仍未提出檢控,故拒向林批出禁令,並要他支付堂費。至於林就覆核申請許可的聆訊,則於明年1月28日處理。
申請人林偉榮,答辯人為死因裁判法庭,律政司司長為利害關係方。林在入稟文件要求推翻死因庭就陳輝旺被裁定「非法被殺」的裁決,並要求頒下臨時禁制令,禁止律政司在司法覆核有結果前,採取任何檢控行動。
林稱正透過警務處申請法援
未有律師代表的林偉榮陳詞稱,他現透過警務處申請律師援助,望能把兩個申請都押後。他指這是他第二次申請司法覆核,對他有很大利害關係。他在提出覆核當天,已同時申請法律援助,公務員事務局正審批其申請。但他承認至今律政司並未對他作出檢控。
律政司指林上次覆核亦未獲批禁令
律政司代表卻要求法庭今先處理林就禁令的申請,並指林上次覆核時亦有要求臨時禁制令亦遭駁回,認為林今次的申請並無理據。
官指林似乎不滿意裁決
法官認為林提出司法覆核,似乎是他不滿意裁決。但同意這覆核不單止對林,亦對其他涉案人士有其重要性。但法官認為律政司處理刑事檢控,除非律政司越權,如受政治指示或出於惡意行事,否則法庭不會覆核其檢控決定。林在申請書只籠統列出一般司法覆核的理據,沒有指律政司受政治指示或出於惡意行事,且律政司至今仍未有作出檢控。
刑事審訊不受民事法庭干預
法官指,即使日後林面對檢控,審訊的法官亦會根據相關規則處理,以確保公平性,不需民事法庭干預,為林現未獲司法覆核許可,甚至最終能否獲批亦未能確定,故拒批出臨時禁令,林並需就是次申請支付律政司的訟費。至於覆核許可的聆訊,則押後至1月28日處理。
司機被捕時傷頸至癱後亡
事件發生於2012年11月11日晚,的士司機陳輝旺(65歲)在九龍西區過海隧道口被捕時,陳曾作出反抗,需警員合力押他上警車,期間陳疑被傷及頸椎,他被送院後全身癱瘓,並在同年12月12日離世。死因庭於2018年召開研訊,陪審團裁定陳死於「非法被殺」。
林於2019年提出首次司法覆核,要求推翻裁決,於2022年獲判勝訴。死因庭2025年再召開研訊,另一陪審團再次裁定陳死於「非法被殺」。
案件編號:HCAL 240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