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漢涉扮宏福苑災民騙援助金1.8萬 將查是否另騙其他機構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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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漢涉利用他人的身份證副本申請災民證,以冒認是大埔宏福苑火災災民,向民政事務署、樂善堂及聖公會騙取共1.8萬的援助金,被控欺詐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等共5罪。案件今(12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陳炳宙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2月20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向其他政府及非政府組織(NGO)機構查詢被告會否其他欺詐行為,亦需時查閱閉路電視及被告的手提電話。被告有保釋申請被拒,期間須還押懲教署看管。
被告涉扮宏盛閣一業主取得救濟登記證
被告馮俊傑(36歲,無業)被控1項欺詐罪,指他於2025年11月29日,在香港新界大埔意圖欺詐並藉欺騙,即以一名姓陳人士的身份登記,為宏福苑宏盛閣一個單位的災民,而誘使民政事務處作出作為,即發出一張緊急救濟登記證,而導致宏福苑宏盛閣該單位業主蒙受不利,即未能取得緊急救濟金。
涉騙民政處樂善堂及聖公會
被告另被控3項欺詐罪,指他於2025年11月29日及12月2日,分別在香港新界大埔鄉事會街2號大埔社區中心、大埔運頭街8號樂善堂朱定昌頤養院及大埔寶湖道28號聖公會救主堂幼稚園內以欺騙手段,即以宏福苑災民身份,而不誠實地取得民政事務處、九龍樂善堂及香港聖公會的港幣共1.8萬元,意圖永久地剝奪該的財產。
另被控拒出示身份證
馮另再被控1項不遵從要求以出示身份證以供查閱罪,指他於2025年12月9日,在香港新界大埔廣宏街28號廣福邨商場平台,在警務人員要求他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以供查閱時,未能遵從該項要求。
案件編號:FLCC2800/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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