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汽水加尿 六旬漢認情緒管理差 官對被告犯這案覺奇怪判感化
無業漢涉把尿液加入樽裝汽水後,再放上惠康及百佳等超市貨架,被控2項意圖損害而施用毒藥或殘害性或有害物品等罪,被告早前認罪,案件今(1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辯方引述早前為被告索取的多份報告指,被告的情緒和壓力管理有偏差,惟不適合醫院令及社會服務令,故感化令是最理想的情況。裁判官莫子聰判刑時指,被告的行為幼稚及罔顧後果,對被告這年紀的人干犯這樣的案感奇怪,考慮到被告沒有案底等,判被告12個月感化令。
被告羅劍毅(63歲,無業)被控1項意圖損害等而施用毒藥或其他殘害性物品或有害物品,指他於2025 年 7 月 18 日,在旺角彌敦道 771-775 柏宜中心 2 號地舖惠康超級市場內,非法及惡意使一名陳姓男童飲用含有有害物品,即尿液,意圖使男童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
被告另被控1項「有意圖而企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導致該人服用有害物品」罪,指他由 2024 年 7 月 21 日至 2025 年 8 月 6 日期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於香港非法及惡意使他人服用有害物品,即尿液,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
情緒管理有偏差 需長時間輔導
辯方引述早前為被告索取的精神科及心理專家報告指,精神科醫生認為,被告欠缺情緒管理及壓力管理能力,建議要到門診跟進,但不需要入精神病院治療;心理專家報告指,被告情緒管理有偏差,需要長時間更生輔導。
明白應多與人傾訴及接觸
辯方續引被告的背景、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指出,被告是大學生,有強大悔意,知道如何改進問題,不應再壓抑自己,應該多與人傾訴及接觸,惟考慮到被告的壓力處理能力,不建議進行社會服務令。
被捕後已還押6個月
被告的感化報告另指出,如被告接受定期的精神科或心理治療,對社會有裨益。辯方律師另求情指,被告已還押6個月,如要判監,希望裁判官可考慮本案特殊情況,判處緩刑,惟判處感化令是最理想。
官斥被告幼稚及罔顧後果
裁判官莫子聰判刑時指,本案案情嚴重,形容被告的行為幼稚及罔顧後果,直言:「作為你呢個年紀嘅人,好奇怪你點解會干犯呢個控罪。」,考慮到被告沒有案底,以被告的年齡而言是「非常唔錯嘅紀錄」,遂接納感化官建議,判處12個月感化令。
超市發現可樂打開有尿味
案情指,太古可樂廠的職員得知百佳及惠康的可口可樂受污染,打開後聞到尿味,至2025年7月,一名陳姓男童在栢宜中心惠康購買可口可樂飲用,惟發現有尿味,遂向衛生署舉報。
瓶內有呈黃色液體
其後多間惠康及百佳的分店均發現貨架上的「Coca Cola plus」出現異常,例如樽蓋被開、有尿味、樽底有沉積物、瓶內液體呈黃色,以及容量較平常多等
。翻查閉路電視片段後,發現被告多次將涉案可樂放在貨架上後離開現場。
被告認與職員有磨擦而污染汽水
案情續指,被告在2025年8月9日在其住所被捕,他在警誡下承認將受污染的汽水放在惠康及百佳的貨架上,因為早前與惠康的職員有磨擦,令他不開心。化驗報告顯示,涉案汽水內含有尿液。
案件編號:KCCC2086/2025
香港飲品商會發聲明指,對任何危害飲品安全或品質的惡意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稱如有遇到相關事件,會全力支援,致力保障消費者安全與維護本港飲品業的信譽。商會指所有會員生產和分銷的包裝飲品均採用密封封口確保衛生,同時讓消費者能夠透過包裝識別出是否曾被打開或受干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