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女子涉用假泰國學歷申請優才計劃 准簽保守行為2年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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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中年女子涉用虛假的泰國先皇理工大學畢業證書,申請優才計劃來港,被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案件今(16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再訊。控方指,考慮證據等因素後,申請以簽保守行為處理案件。裁判官施祖堯遂下令被告自簽1000元,守行為2年,期間不得干犯入境條例相關罪行。

女被告王紅(43歲,持中國往來港澳通行證)被控1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指她於2024年12月5日前後,在香港明知或相信有關虛假文書,即一張看似是由先皇理工大學發出的畢業證書,屬於虛假,而使用該文書,意圖誘使入境事務處處長及其人員接受該文書,並因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出某些行為,以致對該人或其他人不利。

案件編號:STCC404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