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殺行動共殺73隻野豬 漁護署擬年內修例擴禁餵飼區 並提高罰則

撰文:勞敏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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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護署去年底展開誘捕及人道毀滅野豬措施惹爭議,截至今年三月,該署共採取37次行動,人道毀滅73頭在市區及民居附近造成滋擾或對公眾構成潛在危險的野豬,當中以在南區深灣道採取的首場行動處理最多(佔7頭)。
政府擬今年內提出及展開修例工作,擴大野生動物禁餵區範圍及提高罰則,減低吸引野豬於市區出沒誘因。

▼漁護署首出動 深灣道7野豬被麻醉後人道毀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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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年3月已有37次捕殺野豬行動

環境局回覆立法會特別財委會的書面提問指,自去年11月12日公布捕殺野豬措施後,截至今年2月共採取34次行動,66頭野豬遭人道處理。根據漁護署網站資料,截至今年3月18日,行動已增加至37次,共人道處理了73頭野豬。

上年度野豬傷人個案29宗

根據漁護署資料,2021/22年度(截至今年2月)接獲1,208宗有關野豬的投訴或求助個案,較上一年度(1,114宗)增加約8.4%,野豬傷人個案達29宗,亦較上一年度(4宗)急增超過6倍,該署共人道處理98頭野豬(包括因受傷而被人道處理的野豬)。至於用於管理野豬工作維持32人,但開支預算增加至1,910萬元,較上年度增加約7.3%,預計整體管理野豬工作的總開支在2022/23年度會維持約1,900萬元。

推算全港有1800至3300頭野豬

漁護署早於2019年展開野豬數目調查計劃,利用紅外線自動攝影機估算郊野地區野豬數目,並於2020年把研究計劃延伸至更多調查地點和不同的季節進行,推算出全港郊野地區約有1,800至3,300頭野豬。

由於近年野豬滋擾主要由人為餵飼活動引起,漁護署正研究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以擴大野生動物禁餵區範圍及提高罰則。(資料圖片 / 李澤彤攝)

成功檢控89人餵飼野生動物

漁護署人員會定期巡邏禁餵地點,如發現有人違例餵飼野生動物及有足夠證據,會提出檢控。截至今年2月,該署在今年度共向111人提出檢控,當中成功檢控89人,被判罰款200至1,500元。環境局表示,由於近年野豬滋擾主要由人為餵飼活動引起,漁護署正研究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以擴大野生動物禁餵區範圍及提高罰則,加強打擊餵飼活動及增加阻嚇力,計劃於今年內提出修訂建議及展開相關法例工作。

漁護署推算,全港郊野地區約有1,800至3,300頭野豬。(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