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馬死因|事主呈趴地姿勢呼吸會受阻 救護車逾25分鐘才到屬延誤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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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旬男子於2018年,參與渣打馬拉松賽事期間暈倒,送院留醫4日後不治,死因研訊今(14日)續。急救醫學專家續作供,他昨指救護員將暈倒的跑手李文德置於復元臥式屬合理治療,惟他今看過照片後指李當時姿勢並非復元臥式,稱若李一直維持趴在地上的姿勢,呼吸會遭阻塞。專家指這對心臟驟停的傷者而言,每遲一分鐘做AED,其存活率便會下降百分之7至10,另救護車在25至28分鐘後才到達,亦屬明顯延誤。

李躺地時姿勢非復原臥式

急救醫學專家甘澤華繼續作供,問及死者李文德(50歲)躺在地上的姿勢是否復元臥式,他證實兩張相片中李均不是復元臥式。他指李趴在地上未能達致暢通氣道,即使其舌頭沒有向後墮堵塞氣道,地面亦會阻礙李的口、鼻吸取氧氣,更會阻礙救護員對其的初步檢查。甘補充,若李一直維持趴在地上的姿勢,呼吸會遭阻塞,情況繼而轉差。

急救醫學專家甘澤華稱,死者李文德當時非以復元臥式躺著,呼吸會受阻,另當日救護車逾25分鐘才到達亦屬延誤。(劉安琪攝)

搶救每遲1分鐘生存率降近一成

甘另指,醫療輔助隊 (AMS)隊員羅科儀當日若有意外事故協調中心 (ICC)的聯絡方法及無線電,她便可自行聯絡協調中心,準確地匯報傷者情況,可加快召救護車的程序。對於李此類心臟驟停傷者而言,每遲一分鐘做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AED),其存活率便會下降百分之7至10。

救護車逾25分鐘到場明顯延誤

甘續指,主辦單位應為醫療服務隊員,及所有工作人員就跑手受傷治理程序提供強制性培訓,事後進行評估、練習或模擬測試,以確保他們對此有充分理解。對於李暈倒後首次於8時10分通報,但協調中心卻在15分鐘後才正式調配救護車,AED及救護車最後到場分別需時25及28分鐘,有明顯有延誤。甘對此認為,如果首三名接觸李的醫療服務隊隊員及工作人員,能在事前已接受相關培訓的情況下,直接與協調中心聯絡,救護車應可數分鐘內抵達現場。

死者李文德終年50歲,生前為基督教福音機構幹事,2018年1月21日參與渣打馬拉松10公里賽事期間暈倒,之後送院救治,同月24日於東區醫院不治。是次死因設有3女2男陪審團,香港業餘田徑總會及醫療輔助隊被列為有利害關係方。

案件編號:CCDI-43/2018(DK)

主要證人供詞及當日比賽情況。(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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