樺加沙|追風犯法?陳國基去年狠批「追風族」 可按例囚兩周罰款
超強颱風「樺加沙」來勢洶洶,今午(23日)8號風球期間,一家4口冒險在柴灣觀浪,母親與5歲兒子被大浪捲走,父親跳海救人,3人獲救送院,母子二人昏迷。消防和警方再三呼籲市民切勿追風,危害自身及救援人員安全,否則會採取行動。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昨日(22日)已呼籲市民不要外出追風逐浪,若不聽警員指示、危害救援人員安全,會嚴厲執法。而他早於去年的極端天氣記者會上,曾與保安局副局長卓孝業多次批評相關行為,指會對屢勸不改的「追風族」會果斷執法,可按康文署相關條例,罰款2,000元及監禁14天。
極端天氣︱政府批追風逐浪族罔顧人命 不聽勸或可罰$2000囚14天
陳國基:絕對唔應該咁做 以身犯險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去年表示,留意到颱風期間,不少市民喜歡追風逐浪,強調性命攸關,「絕對唔應該咁做法,亦唔應該以身犯險」。當時他指,康文署會加強宣傳教育,如製作影片及加強泳灘廣播,政府對該種行為不鼓勵,更需要禁止,故對不聽勸的人會果斷執法,甚至提出檢控,以做到阻嚇作用。
卓孝業:我覺得呢啲人(追風族)要譴責
另外,當時同場的保安局副局長卓孝業表示,惡劣天氣下行山追風是高風險行為,但有人一見有浪就不受勸,「我覺得呢啲人要譴責」。他又指過去3年救援人員出動過35次山嶺或水面救援,全在惡劣天氣下,強調拯救人員會義無反顧救援,「但請你唔好擺我哋喺危險位置度。」
對於執法依據及罰則,當時卓孝業表示,現行法例賦予政府封閉海灘及郊野公園等,未經批准進入是違法,故會票控及其他行動,康文署有相關法例,可被罰款2,000元及監禁14天。
早前當局交代今午(23日)柴灣一家4口觀浪墮海事件時,消防處副消防總長(機構策略)霍振明在記者會上播放事發現場大浪拍岸的影片,見到浪比人更高,猛力拍在旁邊建築物的玻璃上。霍振明指出,海面風高浪急,呼籲市民不要低估大自然力量,即使消防處可在短時間內進行拯救行動,但「大自然嘅力量實在好大」,呼籲市民不要再在極端天氣下追風逐浪,應留在安全地方。
警務處柴灣分區指揮官趙慧明則提醒市民,天氣愈來愈差、浪愈來愈大,呼籲大家為自身安全,留在安全地方,不要到前往危險位置追風逐浪。如再有市民不聽警方指示,不留在安全地方,警方會採取行動。被問及是否代表會「執法」,警方指會因應危險情況先「移除」,再作跟進。
事發在下午約3時25分,一家4口在仁孚港島汽車中心對開防波堤上觀浪,38歲姓李母親與5歲兒子被大浪捲走,40歲姓甄父親跳海救人。3人由船家及趕至消防救起,被送往東區醫院搶救,惟母子二人昏迷;一同觀浪的9歲女兒則無恙。
事實上,今早三號強風信號生效期間,仁孚港島汽車中心對開對開已有大浪拍岸,有網民拍下當時情況,驚嘆:「嘩柴灣已經咁大浪,幾高個浪,冚緊埋嚟啦,壯觀!誇張!」
▼嘉業街墮海意外現場▼
天文台:市民應遠離岸邊
天文台預測,樺加沙會維持超強颱風的強度,於明日(9月24日)早上最接近珠江口一帶,本港風力將進一步增強。樺加沙環流廣闊,風勢猛烈,其外圍雨帶已逐漸靠近珠江口一帶。預料本港今日稍後天氣開始急速轉壞,風力迅速上升。明日天氣持續惡劣,吹烈風至暴風,初時離岸及高地風力達颶風程度,有頻密狂風大驟雨及雷暴。海有極巨浪及湧浪,岸邊會出現越堤浪,東面及南面的海岸尤其顯著。市民應遠離岸邊及停止所有水上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