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杯」最初只屬古代平民飲器 上等人用哪些器具飲酒作樂?

撰文:賴家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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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是大家日常飲用工具,是最常見的物品。可是,原來嚴格來說「杯」這個字要到戰國時代才出現,那麼古人用怎麼飲水?又熟知中文的朋友,有沒有留意古代不少盛水或酒的器皿,如「角」、「觚」、「觶」、「觥」、「觴」等,都與「角」字有關?這次我們為大家從「 杯」尋找有關中華文明的餐飲文化變遷。

「杯」又作「桮」、「盃」,主要是木製的飲器,這個字要在戰國後期的文獻才出現,被確認為屬「杯」的遺物也只有戰國以後的玉、銀、銅、陶、漆器(石器時代出現了形狀與後世酒器相似的「陶杯」,可視為「杯」的雛型),漢代許慎在《說文解字》指「桮,㔶(《說文》解這字為「小桮」)也。」清代段玉裁解這句指「古以桮盛羹,桮圈是也。」戰國時代成書的《孟子•告子上》載告子和孟子辯論時說「性,猶杞柳也;義,猶桮棬也;以人性為仁義,猶以杞柳為桮棬(譯:人的本性好比柳樹,義理好比杯盤,把人的本性作為仁義,好比用柳樹來製成杯盤一樣。)」,「杯」可能就是「桮(杯)棬」的節縮形式。

那古人不會用「杯」盛水飲用?當然沒可能,有觀點認為杯是先有器物,再慢慢演化出「杯」這名稱,指用來盛載液體或流質食物,呈圓形而結構較簡單的常用器皿。

漢代南越王墓出土玉杯(搜狐)

最早天然飲器來自動物

我們現在泛稱的「杯」,在商周重禮儀的時代,不同飲器按不同外形而有不同名稱,當時用來做文字紀錄的媒介如甲骨和青銅器都屬貴重品,只有貴族才有資格在上面刻寫記錄,所刻因而多與禮儀之事有關,只有貴族所用的飲器才能留有紀錄;有可能平民百姓用的木製器「桮」,只是尋常生活用品,所以不在紀錄之列,要去到較廉價的書寫媒介竹簡出現後才能有紀錄。

那麼我們看看最早期貴族所用的「杯」是怎樣?

古代飲用器具多從「角」,大家常見的「爵」也叫「角」、「觥」,最先也是用兕角做成的酒杯。出土的飲器「角」又與「爵」類似,只是同型而無「柱」、「流」與「尾」等部位而已,這些古代飲器都用上「角」字或與「角」有關聯,反映上古的飲器都是由獸角,主要是牛角發展而來。在未發明飲器前,「角」是天然的飲器,後來「角」加以改良使其便於放置,以其為原型演化成其他飲器,例如加了兩隻腳和兩柱,讓兩腳與本來的角尖演化為三足的「爵」;而「角」加了底座成「觚」、鋸後加了底檔成為「觶」、橫置後成為「觥」。(1)

那古代酒器總稱的「爵」是怎麼?

「爵」字的字形演變(zdic.net)

「爵」是商周時代貴族用的酒器,也是當時的禮器,用來表示身份象徵,「爵」也借代指身份,所以又有「加官晉爵」這說法。

而作為酒器的「爵」是指一種前有長「流」,後有尖「尾」,旁有把手的「鋬」,上有兩柱,下有三腳的特殊形態的酒器。爵的名稱定自宋朝,時人取雀的形狀和雀鳴之義。(2)有一種觀點認為,「爵」的設計,在商周年代要用極複雜的技術才能打造出這種外形,當時人仍然執意於這種外觀,或與其文化有關:商人相傳是玄鳥之後,東方一帶的氏族亦多以鳥為圖騰,爵的鳥形形狀可能與這種文化背景有關。(3)

「爵」各部位說明。(網上圖片)

爵雖然是飲器,但其設計上有兩柱,腹下有三足,其實不便飲用。爵主要是煮酒器,兩柱是當爵受熱時用手或工具把它舉起,倒酒往其他盛器上,或稍溫後才拿來飲用。

商代人因為飲器中毒?

商紂(電視劇《封神榜》劇照)

商人文化好酒,文獻經常載商人有嗜酒習慣,貴族墓葬也有爵等大量酒器陪葬。1969年美國弗利爾美術館化驗30件商代青銅酒器,發現青銅器中平均比例為銅77.2%、錫12.5%、鉛7.2%。根據科學研究,合金中的鉛較易溶於酒,如果熔液中鉛的含量達到7%至20%而經常用來飲用,可引起慢性中毒。甲骨文中有商人酒疾的紀錄,《史記》又說商代末代君主商紂晚年性格暴虐,舉止反常,一反年青時的才俊有為,因此有說法認為商紂可能也是中了鉛毒,而一反常態!

戰國時期,上述一類酒器逐漸失去禮器的作用而一再簡化,有些也不再制作,漢代開始酒器定型為四大類:貯酒器(壼)、盛酒器(樽、罍)、取酒器(杓)和飲酒器(杯、觴)。古時盛酒飲器泛稱「觴」,唐時,杯已成為主要飲酒器,因此斟滿酒的酒杯也借稱為「觴」,李白有詩句「欲行不行名盡觴」(《金陵酒肆留别》),便是指與人臨別難捨之時要喝乾杯中酒之意。

註解:

(1)王鳳陽《古辭辨》
(2)容庚 張維持《殷周青銅器通論》
(3)許進雄《古事雜談》

【延伸閱讀:左民安《細說漢字》節錄】

圖片來源:zdic.net

這個「公爵侯爵」的「爵」字本為象形字。①是甲骨文的形體,就像古代酒器的形狀,下有足,用以溫酒或盛酒,盛行于商代和西周初期。②是金文的形體,更像酒器的形狀,其右邊又增加了一隻手。③是小篆的形體,其下部訛變為從「鬯」(古代祭祀用的一種酒),變得相當複雜。④是楷書的寫法。

《說文》:「爵,禮器也。象爵之形。」許說正確。「爵」字的本義就是「酒器」,是一種「禮器」,如《左傳•莊公二十一年》:「王與之爵。」也就是說:王給了他一件酒器。「爵」由「禮器」引申為「爵位」,如《禮記•王制》:「王者之制祿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韓非子•定法》:「官爵之遷與斬首之功相稱也。」意思是:官位的提升是與殺敵的功勞相稱的。至於《孟子•離婁上》中「為叢驅爵」的「爵」,若理解為禮器那就錯了。其實,這裡的「爵」是「雀」字的通假字,原話的意思是:替樹林趕來鳥雀。這裡的「爵」必須讀作què。

請注意:古書中常見的「爵室」一詞,不能理解為有官爵的人所居之室,而是大船上的嘹望室,如《釋名•釋船》:「又在上曰爵室,於中候望之,如鳥雀之警示也。」

器,按《周易‧繫辭》(上)所言,「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器物如杯,這種簡單的單一體成型工具總在手邊,但又有否注目留意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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