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超聯︱東方獲裁判部告知判決理據:不可能認同 願各方繼續進步

撰文:袁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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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足球會周四(11日)就近日的手球爭議事件,派代表到足總與裁判總監張炎有交流,主教練盧比度事後透露對方判決理據。

東方就上周六對傑志時的一次手球爭議,早前曾發公開信質疑判決及相關VAR程序,並去信足總裁判部投訴。

東方今獲邀到足總與裁判團隊審視該仗片段及球證間的錄音,了解有關球例的詮釋,球會副主席游永強、體育總監黃嘉華、行政經理陳子龍與主教練盧比度均有現身。

盧比度透露球證判決理據:我們不可能認同

主教練盧比度在會後見傳媒,透露裁判部一方理據,指雖然該傑志球員當時手部並非完全貼近身體,但處於「自然位置」。球例中有關手球部份的節錄如下:

.當手/手臂使球員的身體不自然地擴大時用有關部位接觸皮球。

.在特定情況下,球員的手/手臂位置並不是因其身體動作的結果或不能證實是因身體動作時產生,球員的身體便會被視為不自然地擴大,球員此時手/手臂所處的位置被皮球擊中,便可能冒上手球犯規的風險而被判罰。

球例雖沒列明什麼是「特定情況」,但據指在FIFA提供的演繹短片與指引中,該情況普遍為射門或傳球;而盧比度也提到,對方其中一個理據是當下情況屬於對盤球的攔截(Challenge),而非傳中(crossing)。

這或可用作解釋東方早前鬥理文時,梁冠聰即使背對皮球近距離被徐宏傑的傳中省中手,球證仍選擇吹罰手球;同樣情況也適用於高素巴耶夫銀牌決賽對傑志、與港超對標準流浪時的手球判決。

東方對傑志時,馬希偉過人時省中拉美治左手。(資料圖片)
東方對理文時,梁冠聰背對皮球近距離被徐宏傑的傳中省中手。(資料圖片)

東方縱然確認及滿意裁判有完成VAR程序、檢查該疑似手球,但並不認同對方對球例與當下情況的理解,「這不是個錯誤,而是大家對同一件事有不同理解。他們認為不是十二碼,但我有另一種看法,所以我不可能,也永遠不會同意他們。手球球例很複雜,有很多灰色地帶,所以這種事肯定會發生。」

東方主教練盧比度。(資料圖片)

盧比度坦言裁判的工作不容易,而且VAR在本港實行不足一年,每個單位都仍有進步空間,「即使有VAR,判決也不會百分之一百是好的,因為這是靠人去判斷,只能盡力收窄各方的矛盾。」

他表示東方今次就爭議發聲,至少能為球圈帶來進步,球會暫未有進一步行動,「今次交流很正面,我們會向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