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案 獲律師議員等金主支持 小隊名氣大發文宣即籌10萬

撰文:賴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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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小隊」及另一激進派組織涉串謀殺警案,今(29日)在高院續審。已認罪的小隊隊長黃振強供稱,小隊成立後,他在Telegram(TG)認識到一名人士,輾轉獲介紹「金主」及「家長」作金錢支助,據悉該些「金主」有專業人士如律師及議員等。此外,他們亦有明確的資金籌集制度,因「屠龍小隊」的名氣較大,籌款效果亦較佳,他曾發布文宣後即籌得10萬。他又曾接受傳媒訪問,並叫成員李家田剪輯抗爭的片段成宣傳片,以澄清小隊為「真勇武、堅做嘢」及籌錢。

據悉金主有專人士

黃振強稱,「屠龍小隊」於2019年8月尾成立後,黃作為隊長在TG認識了一名自稱「中學女教師」的人,對方介紹「金主」和「家長」支援小隊,當中有不少「金主」為律師、議員和記者等專業人士 。

黃振強稱透過Telegram認識一名叫「中學女教師」的人,從而獲介紹「金主」和「家長」支援小隊。(示意圖)

隊員會問他要資金維持生計

控方其後引述從黃手機擷取的TG訊息,指嚴文謙曾向黃發訊息稱:「大佬有無零用?」李家田則問黃稱:「係咪派錢買衫?」黃解釋,當時成員會向他索要資金維持生計和日常生活開支,因組織的資金統籌均由黃一個人管理。

發布文宣後即獲10萬

黃又指,他於2019年11月成立TG頻道「育龍」,其原意是仿效政治團體,透過眾籌籌集資金,依靠「文宣」籌錢。他曾在TG向成員表示:「靠你死得啦,先得5千。我打完篇野,即刻多10萬。」黃意思指他草擬的文宣發佈後,即獲10萬籌款。

曾以隊長身份接受傳媒訪問

黃另補充指,早在開設「育龍」頻道之前,小隊成員已確立了資金籌集制度,即只有黃可以用「屠龍小隊」名義籌款,至於成員以個人名義籌款則不受限制。控方隨即問以「屠龍小隊」和個人名義籌款的分別,黃指「屠龍小隊」名氣較大,他過去曾以隊長身份接受《立場新聞》和《蘋果日報》訪問,故用「屠龍小隊」籌款效果相對會比較好。

黃振強稱,他曾叫組員李家田剪輯影片,以宣傳屠龍小隊堅做嘢,不是鬼。(資料圖片)

小隊曾遭抹黑是鬼及呃錢

黃於2019年11月初曾和嚴文謙索取「屠龍小隊」參與抗爭的片段,再轉交李家田剪接成宣傳片。黃解釋當時雖有不少「同路人」支持及推崇「屠龍小隊」,仍有些人在汙衊「屠龍小隊」,抹黑他們是「鬼」、「呃錢」及「扮勇武」。

製宣傳片證唔係鬼堅做嘢

黃因而欲借宣傳片宣傳他們的事迹,自證「我哋唔係鬼」,更是「真勇武、堅做嘢」,另一方面亦可藉此籌錢。黃後來將片段交給「龍女」,即女被告劉佩凝,讓她用以在「育龍」頻道宣傳,並聯絡《立場》記者幫他們發佈片段。

被告依次為張俊富(23歲)、張銘裕(21歲)、嚴文謙(22歲)、李家田(25歲)、賴振邦(30歲)、許湛榮(25歲)及劉佩凝(24歲),首6名男被告被控串謀謀殺罪、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李家田被控一項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女被告劉佩凝被控一項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

案件編號:HCCC164/2022, HCCC25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