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案|控方總結:明知文章具煽動性仍刊出 鍾一概否認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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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網站的註冊公司,被控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續審,控方向鍾作多星期的盤問,今(27日)向鍾總結控方指控,指以鍾的經驗,應能預見涉案文章能引起煽動憎恨中央及特區政府,但他仍讓該些文章在《立場》刊出,她又指,林紹桐明知這運作下,仍協助鍾製作及審批稿件;及至鍾辭職後,仍繼續參與《立場》的運作。鍾對控方指控一概否認,重申林在期間因病長期病假,文章均由鍾審批及負摃,而他離職後所作的參與,只是作改錯字或更正等提示。

控方指《立場新聞》涉煽動的17篇文章。(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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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指鍾應能預見部份文章具煽動性

案件於去年12月開審,鍾沛權自今年1月9日開始出庭自辯,他先經其代表律師作主問後,被主控官伍淑娟盤問了近兩個月。伍今就其盤問作出總結,指涉案的其中15篇文章,本身已具煽動性,鍾作為總編輯,以其對社會的認知及個人經歷等,應可預見該些文章可能會引起煽動憎恨中央及特區政府。

指鍾作主導角色製作並提供平台

伍又指,《立場》的註冊公司(即首被告)提供平台發佈文章,鍾以董事及總編輯的身份,在案中有主導角色,製作具煽動性的專訪文章,及提供平台予博客文章發佈。

控方總結時指鍾沛權在案中作主導角色。(資料圖片)

林亦有協助鍾製作及審批文章

伍續指,本案第三被告林紹桐,明知《立場》主動製作及提供平台發佈,仍以副總編身份,協助鍾製作及審批文章。及至鍾在辭職後,仍繼續控制《立場》,故涉案所有文章均屬其審批工作的一部份。鍾對伍的指控全部表示不同意。

辯方指控方盤問新增300篇文章

辯方鍾的資深大律師余若薇作覆問時稱,控方盤問鍾的26天過程中,新增了超過300篇新文章,指控方留了一個具挑戰性問題予辯方。

余提到控方引述《立場》的更表,指林與鍾在不同時間放假,可見林是鍾的副手。鍾解釋更表是應行政需要安排,編採上的更表則無紙本紀錄,由鍾定期與同事透過社交媒體的工作群組「編更表」。

林在2020年因病曾請假近兩個月

余又引述林的醫療報告及病假紙,指林在2020年3月診斷患病,之後的兩個月差不多整個月都請病假,直到2021年,仍不時須請病假覆診或接受治療。余因指出,更表與林的請病假情況不符,林在該段時間因病無法上班,鍾同意。

辯方指被告林紹桐案發時經常疬假或在家休養。(資料圖片)

專訪及博客文章均非林處理

余續指,在新冠肺炎爆發後,即使林沒有病假紙,鍾仍會容許林在家休養,林的病情亦不進行緊張及有時限性的工作。鍾同意並稱因林免疫力差,聽聞醫生曾建議他暫時不要接種新冠疫苗,故林當時不適合上班。余覆述鍾早前供詞,指坐堂不可在家工作,而處理專訪文章亦非林的工作,博客文章則一向是鍾負責,故林並無參與涉案3篇與初選有關的專訪及9篇博客文章的審批工作。

《災難現場》一文亦由鍾負責

至於控方早前十分關注的文章是審批後還是審批前發佈的問題,鍾指除了《【博客文章】災難現場》外,其他均肯定是他審批後發佈。《災難現場》則不太肯定,因為文章最初在《明報》刊登,同事覺得相對上安全,可能會先刊登。但鍾強調,最後文章都是因為得到其審批才會獲保留。余指出,不論文章是事前或事後審批,鍾均接受他需要對文章負責,並笑指鍾有一個花名叫「最終審批『權』」,鍾同意,並表示他「好似有」此花名。

把文章下架只為保護相關人等安全

余另引述香港記者協會的《新聞從業員專業操守守則》,指其中有一條明言「新聞從業員不應因政治壓力而自我審查」,質疑《立場》於前年6月27日公開宣稱會把6月前發布的所有評論文章下架,是否屬違反守則。鍾說:「係啊。」並稱下架及自我審查對於媒體而言,屬「好大件事」,如非必要不會這樣做。但當時因為《蘋果日報》停刊,《立場》為保護機構、同事、作者安全,才會違反一直而來的堅持。

辭職後提醒林改文章錯字

對於控方指鍾在離職後仍繼續以總編輯身份「mon住」立場,鍾說辭職後閱讀《立場》與其他公眾人士一樣,他仍有透過WhatsApp提醒林,主要是發現文章有錯字,因他已無權進入該系統作修改,但一直以來均有人會主動聯絡他,並向他指出《立場》文章的錯處,他對於有人願意花時間作出提點感感激,故亦會透過這方法通知林作修改。

3名被告依次為: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鍾沛權(52歲)及林紹桐(34歲),同被控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鍾沛權自辯時的重點。(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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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在接受盤問時的主要辯解。(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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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17篇文章等指控回應。(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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