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雨水排放系統|港府收回17幅私地作改善工程 提升3處排洪力

撰文:呂穎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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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本港面臨連場大雨,本港排洪能力再次受到關注,其中渠務署在去年已公布擬為6個工程項目進行雨水排放系統改善工程,當中包括元朗區。地政總署今(14日)根據《收回土地條例》及《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收回17幅私人土地,以進行元朗區雨水排放系統改善工程和相關道路工程。

政府將收回17幅私人土地,總面積約1,469平方米。土地將於公告張貼後三個月(即12月15日)歸還政府所有。上述工程將改善元朗蓮花地、崇山新村和山下村的雨水排放系統,以提升排洪能力。工程預計於約四年內分階段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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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總署今貼收回土地公告 相關土地12.15歸還政府

地政總署今日(14日)根據《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第4條及《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第370章)第14條張貼收回土地公告,收回17幅私人土地,總面積約1 469平方米。土地將於公告張貼後三個月(即12月15日)歸還政府所有。政府會與相關土地業權人和受影響人士保持緊密溝通,妥善處理他們的補償事宜。

元朗蓮花地棕地。(本土研究社及綠色和平提供圖片)

崇山新村及蓮花地分建長約 600米及950米排水道

政府收回土地後,將進行元朗區雨水排放系統改善工程和相關道路工程,包括在崇山新村建造長約 600 米的排水道、在蓮花地建造長約950 米的排水道及長約250 米的雨水渠等;以改善元朗蓮花地、崇山新村和山下村的雨水排放系統,以提升排洪能力。

查渠務署資料,今次的工程為元朗區雨水排放系統改善工程 - 第二階段。(渠務署網站)

翻查渠務署資料,今次的工程為元朗區雨水排放系統改善工程 - 第二階段,預計於約四年內分階段完成,並在2027年中完工。至於元朗區雨水排放系統改善工程 - 第一階段,在大井圍、水蕉新村、河瀝背和山下村建造排水道和雨水渠,已經在今年3月16日完成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