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721衝突|會計師站黑衣人陣營 官指以暴易暴違法裁暴動罪成

撰文:賴琦
出版:更新:

2019年7月21日的元朗站事件,一名男會計師被指當晚曾在英龍圍外及元朗站內,連同其他黑衣人與白衣人衝突,因而被控暴動罪。會計師早前否認控罪受審,今(5日)在區域法院裁決。法官李慶年指,即使白衣人事前曾襲擊市民,但黑衣人以暴力還擊,致他們「有道理也變成沒有道理,甚至出現歪理」,終造成「以暴易暴」,亦屬違法違理,裁定被告暴動罪成。把案押後至4月10日求情及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

被告何贊琦(42歲,會計師)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7月22日,在新界元朗朗和路與元朗港鐵站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

2019年7月21日元朗站發生衝突後,仍有白衣人在元朗聚集,並持續有衝突發生。(詳看下圖)

+11

以暴力還擊有道理亦變成無道理

法官李慶年裁決指,不接納辯方稱當日只有白衣人暴動的說法,指當日雙方均各自懷著參與暴動的意圖,即白衣人欲「捍衛村落」,黑衣人欲為遇襲一方「抱不平」。李官又指,即使白衣人一方曾在較早時以暴力對待車廂內的市⺠ ,黑衣人一方也不應主動在元朗站非法集結 ,更走到英龍圍衝擊在村口的村⺠。李官直指:「黑衣人一方以暴力還擊,有道理也變成沒有道理,甚至出現歪理,造成以暴易暴,違理違法」。

指被告行為超越八卦

李官另批評被告的證供不可信亦不可靠,如他聲稱因「八卦」到場,但現場片段可見他的行為超越「八卦」,在衝突時走到最前線和使用暴力;另被告多次否認事件中有兩個敵對陣營,但作供時形容白衣人一方是「似黑社會」,自己一方為「無辜的市⺠」、「無端端被人打」。

當晚元朗站內曾發生激烈衝突,大批白衣人曾闖入元朗站內襲擊月台及車箱內的人。(詳看下圖)

+10

案發時明顯選擇了陣營

李官續指,正當朗和路上雙方的衝突越來越嚴重時,被告仍沒有離開現場,反而在選擇在前線站在黑衣人陣營,可見他案發時明顯選擇了陣營,並壯大黑衣人一方的聲勢 。此外,被告案發時在多個階段有機會離開的情況下,仍選擇與其他自願逗留的黑衣人「齊上齊落」。

拒絕接受自衛等辯解

李官拒絕接納被告案發時是自衛等的辯解,並指即使當時真的如他所說欲防止罪案發生,其所使用的武力程度也並不合適,認為被告是選擇黑衣人陣營,對抗白衣人陣營,因而裁定其罪成。

案件編號:DCCC 806/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