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狂轟港協暨奧委 王敏超:泳總冤枉 林卓廷:黑幕一角

撰文:鄺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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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今日(29日)發表最新一份《審計報告》,指港協暨奧委會在採購、管理、財務、運動員選拔等方面均存在問題。港協暨奧委會義務秘書長王敏超回應指,整體而言有改善空間,對於2018年亞運泳隊選拔程序的爭議,他則認為是「冤哉枉也」,並強調泳總在選拔程序上絕無徇私,但同意可擴闊上訴渠道。
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委員林卓廷認為,《審計報告》只揭示「體育界黑幕的冰山一角」,目前監察制衡制度存在問題,他將於帳目委員會公開聆訊中跟進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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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審計署認為港協暨奧委會會議出席率方面有改善空間,王敏超指,由於成員均屬義務性質,不一定能控制全部人均出席會議。(奧運大樓管理公司網頁圖片)

最新一份《審計報告》發現,港協暨奧委會的47項採購中,有20項採購只採用單一報價,港協暨奧委會表示,供應商是唯一供應商或獨家代理,但審計署得悉情況未必如此,例如手提揚聲器的採購,審計署認為市場內有其他相若品牌可供選擇。另外,有關於機票的2項採購沒有進行招標。

港協暨奧委會義務秘書長王敏超回覆《香港01》查詢時指,採購方面存在個別情況,例如手提揚聲器有很多品牌,功能有所差異,未必能全部貨比三家。他又指,部分海外比賽存在變數,若能進入決賽,屆時便需即時改動行程,相關情況下很難就行程、機票貨比三家。

對於審計署認為港協暨奧委會會議出席率方面有改善空間,王敏超指,由於成員均屬義務性質,不一定能控制全部人均出席會議,而部分委員會需要在有處理個案的情況下才會召開會議,例如覆核委員會、上訴委員會等,在沒有需處理個案的情況下,便毋須開會。他續指,七成至八成出席率是可接受,百分百出席率存在難度。

審計報告指,2018年亞運,兩選手不符資格仍獲選入港隊泳隊,包括吳欣鍵。圖為2017年台北世界大學生運動會比賽現場。(資料圖片 / 梁鵬威攝)

《審計報告》指,港協暨奧委會需要更努力宣傳奧運大樓的演講廳和董事局會議廳,讓公眾人士租用。王敏超指,港協暨奧委會一直期望奧運大樓的營運能收支平衡,但由於所處位置與港鐵站有一段距離,加上附近車位不多,因而公眾使用率較低。

《審計報告》重提於2018年亞運泳隊選拔程序被質疑不公的爭議,批評港協暨奧委會在選拔運動員欠透明度和問責不足,有兩名運動員不符合遴選準則,但最終同樣獲選,包括當時引起巨大爭議的泳總委員吳旭光之子吳欣鍵。

身兼泳總會長的王敏超重申,泳總在遴選運動員的過程中完全沒有徇私。(資料圖片)

泳總於2018年解釋,在亞運會的運動員選拔上,該會只是負責定下初選對泳員的要求,包括吳欣鍵在內的4名運動員均達到泳總初選要求,故此泳總將以上4位泳員提交予港協暨奧委會作決選。身兼泳總會長的王敏超表示,上述事件是「冤哉枉也」,他重申泳總在遴選運動員的過程中完全沒有徇私。

審計署認為,港協暨奧委會需要提升上訴機制的公正性,例如可由獨立機構處理上訴。王敏超回應指,整體而言,各項審計署所提及的問題均有改善空間,未來會與體育總會探討如何擴闊上訴渠道。

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委員、民主黨林卓廷認為,《審計報告》只揭示「體育界黑幕的冰山一角」,泳總事件只是問題的小部分。他認為,選拔程序不單是公平性的問題,背後更涉及不同體育總會的龐大利益,例如部分泳會透過選拔取得熱門泳線,繼而從中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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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卓廷又指,目前監察制衡制度存在問題,部分泳界中人敢怒不敢言,原因在於擔心會遭打壓、秋後算帳,揭露事件後將株連整個泳會、隊友等,他將於帳目委員會公開聆訊中跟進《審計報告》的各項事宜。

林卓廷認為,《審計報告》只揭示「體育界黑幕的冰山一角」。(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