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出獄|毛孟靜、譚文豪、郭家麒、范國威預計4.29出獄

2020年立法會選舉民主派「35+」初選,47人被控顛覆國家政權,45人罪成被判囚。刑期最輕、判監4年2個月的其中四人,即毛孟靜、譚文豪、郭家麒、范國威4月29日(星期二)出獄。14名經審訊被裁定罪成的被告已就定罪及判刑提上訴,律政司亦就劉偉聰被裁定罪名不成立提出上訴,兩案將於今年7月14日進行聆訊,料需時10日。
另外預計與四人刑期相同的徐子見,以及比他們監禁多一個月、無保釋或其他案件在身的社民連岑子杰、李嘉達、譚凱邦、王百羽,亦將出獄。
47人案・專頁|45人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 戴耀廷最高囚10年
▼首批出獄四人(年齡為2024年判刑時)▼
首批出獄的被告,均為刑期4年2個月的毛孟靜、譚文豪、郭家麒、范國威。
毛孟靜參與九龍西初選出線,她求情指無參與組織、無向他人施壓,希望獲釋後與丈夫共度餘生。
譚文豪參與九龍東初選出線,他求情指擔任議員時有盡力通過撥款,與警方錄口供時稱若知道違法一定不會參與。
郭家麒參與新界西初選出線,他求情指從政多年一直和平理性,是次犯案與本性不同,不支持「攬炒」和港獨,公民黨解散前已自行退黨。
范國威參與新界東初選出線,他求情指涉案謀劃不可能實現,擔任議員多年,從政時務實,注重民生議題。
14被告提出上訴
提出上訴的14名經審訊被裁定罪成的被告,包括鄒家成、吳政亨、何桂藍、林卓廷、余慧明、黃碧雲、楊雪盈、彭卓棋、譚得志、何啟明、鄭達鴻、陳志全、梁國雄及黃子悅。其中認罪被告譚得志和黃子悅提出刑期上訴,其餘12人則提出定罪和刑期上訴。
經審訊脫罪的劉偉聰,律政司提出上訴,另一脫罪的李予信,律政司則不再上訴。
刑期較短認罪被告陸續出獄
其他刑期較短的被告,若沒有曾經保釋或其他案件在身,預料都將快出獄,包括同樣被判囚4年2個月的徐子見;判囚4年3個月的社民連岑子杰,以及李嘉達、譚凱邦、王百羽。
民主派初選47人被控《國安法》下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45人罪成,11月1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刑期從4年2個月到10年不等。
被指是計劃大腦兼主要推手的戴耀廷判得最重,被判囚10年;其次是不認罪的鄒家成、吳政亨、何桂藍,分別判7年9個月、7年3個月及7年。
2021年初被捕
從2020年初選,2021年初被捕,到2023年118日審訊,到2024年5月才判決,有被告已還柙1187日。
2020年立法會選舉的民主派初選,最早在2019年就醞釀,當年12月,戴耀廷提及要取得立法會過半議席,以解散議會迫令政府回應訴求。
初選「35+」計劃原意,是想集合各路民主派人士,承着區選大勝後再下一城,在立法會選舉中取得35席以上的主導權,不過組織者早已察覺,傳統泛民與新進的本土派互不信任,到之後戴耀廷發表「攬炒十步」,提出可以否決財政預算案,逼特首落台,令中國被制裁。這個被指為「瘋狂」的想法,更成了控方指初選違法的「重要證據」。
部份被告指否決預算案並非真正心聲 法官不接納
審訊期間,部份被告自辯時均稱,否決預算案並非他們的真正心聲。不過法官不接納大部份被告的抗辯理由。
法官在判辭中接納控方證人、認罪被告區諾軒的大部份證供,但認為即使他初時籌劃「35+計劃」,目的的確僅是「立會過半」,但他亦必然清楚戴耀廷的最終目標。法官亦指區諾軒作供時給予他們的印象,是一直在試圖將自身與戴耀廷的目標拉遠。
區諾軒於2020年7月中退出初選,但法庭認為他協助戴耀廷達成目標,確實發揮了重要和關鍵的作用。區諾軒在開審訊前曾寫信給兩名被告,公民黨的鄭達鴻、獨立參選的彭卓棋,區在信中形容初選是一場「苦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