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施餅店涉拖糧 勞福局孫玉菡:正積極跟進 會協助受影響員工

凱施餅店涉拖糧 勞福局孫玉菡:正積極跟進 會協助受影響員工
撰文:許世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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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施餅店今日(6日)發聲明,承認由於財務上安排,部分員工8月工資未有及時如期發放,相關薪資將於本周內發放。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出席積金局活動後表示,政府關心事件,勞工處正在積極跟進,確保員工福利不受影響,受影響的僱員若有需要可向勞資關係科求助。

至於會否考慮重推「保就業」計劃,他指保就業是由於疫情下,本港經濟受前所未見的衝擊,才推出的一次性安排,有其特殊性,因此拖欠強積金的問題,將由積金局按法例追回。他重申,現有制度對僱員有多重保障,包括破欠基金,可助受影響員工追回工資。

積金局主席劉麥嘉軒就表示,疫情影響下不少行業經營困難,從工會方面了解,知道拖欠強積金的僱主不少來自餐飲業,積金局除發出付款通知書,亦會直接介入個案,為僱員追討欠款。

另外,孫玉菡表示,MIRROR紅館演唱會意外的相關調查工作已進入尾聲,會盡快交代;而秀茂坪安達臣道地盤天秤倒塌意外,則要詳細搜證,目前調查進行中,會按法例嚴肅追究。


海皇粥店突然結業|工會批手法不理想 料員工要至少九個月追欠款

撰文:吳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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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皇粥店/結業潮/餐飲業】海皇粥店周三(7日)晚突然公布終止全部業務,所有員工一夜失業。昨日有80名員工向勞工處求助,希望討回共約800萬元「血汗錢」。飲食業職工總會會務主任招冠聰今早(9日)在電台節目中表示,海皇粥店突然結業的手法不理想,而且到現時也沒有人出來交代事件。他又估計員工「至少要一年半載」才可能追回被拖欠的款項,最快也需要九個月。

海皇粥店5月7日晚宣布全線七間分店結業,5月8日凌晨在美孚新邨分店所見,店外並無貼出結業公告。(資料圖片/劉定安攝)

招冠聰:據了解海皇拖欠員工4、5月薪酬

招冠聰指目前至少有過百名員工受影響,分別來自7間分店,職位包括收銀員,廚房職員及服務員等;部分員工為外勞,但佔整體比例不多。據他了解,海皇粥店所屬的海皇國際有限公司正拖欠員工4月及5月的薪金,去年已曾欠供強積金,今年一月開始再欠供。

他續說,海皇粥店「拖糧一直都有」,即糧期不準,而受影響的員工中,有80人昨日已向勞工處求助,涉及款項,包括代通知金等,普遍超過10萬元,合共約800萬元至1000萬元不等。當中服務年期最短的員工年資約一、兩年,最長有20多年。

海皇粥店5月7日下午通知員工即時全線結業,被拖欠工資及遣散費等員工,昨日(8日)到長沙灣政府合署向勞工處求助,有人帶了紀念海皇粥店30周年的環保袋。(資料圖片/黃浩謙攝)
海皇粥店5月7日下午通知員工即時全線結業,員工被拖欠工資及遣散費等,在5月8日到長沙灣政府合署向勞工處求助。(資料圖片/黃浩謙攝)

結業補償為公司責任 員工須求助勞工處不理想

至於受影響的外勞,招冠聰指外勞糧期比本地勞工較準;所面對的主要是居住問題,因合約中止後,他們便不可在本港長期逗留,但追討欠薪等需要在不同部門間奔走,如排期時間長,他們的生活成本便會提高。如外勞選擇返回內地等候結果,來回兩地的食宿及交通費亦是一個負擔。

招冠聰指周三當晚,海皇粥店是先通知部分經理級員工,其他員工透過主管才知道公司決定結業。他又指所有員工都不相信會突然結業,批評手法不太理想,因為支付員工應有的補償是公司責任,並且須協助受影響員工出示紀錄、以證明其追討屬實,不應該要員工向勞工處求助。

海皇粥店5月7日下午通知員工即時全線結業,受影響員工5月8日到長沙灣政府合署向勞工處求助,追討欠薪及遣散費等。飲食業職工總會會務主任招冠聰(右三)亦到場,他料有約百名員工被拖欠薪金。(資料圖片/黃浩謙攝)

他表示已協助員工求助勞工處及積金局,希望「迫老闆出嚟交代咩事」,若負責人不現身「咁惡劣」,便要考慮其他方法。他預計受影響員工要追回所有款項「最少要一年半載」,最快也要九個月。

港九勞工社團聯會主席林振昇在同一電台節目表示,海皇粥店全線結業反映飲食業面對不少挑戰,主要原因是經濟環境不理想。他指昨日未接觸到受影響員工,但知道他們已到勞工處求助。

至於僱員如因僱主無力償還債務而結束營業,可就欠薪、未放年假、薪酬等申請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破欠基金),林振昇認為每名員工可向基金申請的金額上限為8萬元,並不包括強積金,擔心員工要追回應得款項是「凍過水」。

港九勞工社團聯會主席林振昇(資料圖片/黃浩謙攝)

他又認為海皇粥店可能在三至四個月前已知有經營困難,當時便應通知員工,好讓他們提早求職等。但現時做法「好似一宣布破產,你都奈我唔何」。他續指,海皇粥店清盤後,償還債務亦有先後次序,加上受影響的不單是員工,還有供應商等,員工最後未必能討回全款。林振聲認為最壞結果是「最後可能追唔返」。

海皇粥店5月7日晚宣布全線結業,受影響員工在5月8日到長沙灣政府合署向勞工處求助、以追討欠薪及遣散費。(資料圖片/黃浩謙攝)

至於受影響的外勞,他表示他們另涉及向中介支付的中介費,而且他們須在僱傭合約中止後14日返回內地原居地,才可再申請來港,屆時如獲其他公司聘用,又需支付一筆中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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