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ve Lily|鄧炳強:疏忽照顧兒童罪拘捕自稱父母 Danny送院檢查

撰文:林彥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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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ve Lily事件|Save Lily香港|Save Lily父母|一對未婚情侶在芬蘭在家分娩,首胎夭折,次女Lily因健康情況被瑞典強制接管。兩人回港後再於家中分娩幼子Danny,拒絕向入境處提交DNA報告證明血緣關係,令Danny至今仍未獲發出世紙,屬「無證、無身份兒童」,難以接受基本醫療、教育等公共服務。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午(2日)表示,警方以疏忽照顧兒童罪於長沙灣區拘捕兩人,Danny則送到醫院檢查。鄧炳強指他們未能提供任何醫療紀錄,甚至是女方懷孕的相片亦沒有,他質疑嬰兒出生後未曾身體檢查,很明顯已構成疏忽照顧。他呼籲父母盡快出示證據,否則政府則需思考後續如何處理。

曾先生及關小姐聲稱兒子「在家分娩」,並拒絕提交DNA核實血緣,導致男童至今仍是無出世紙的「無證兒童」。(資料圖片/歐陽德浩攝)

曾先生及關小姐聲稱家分娩誕下Danny,早前已在42天限期內,向入境處遞交相關出生登記表格,辦理出世紙。其後入境處要求兩人遞交DNA檢測報告,證明血緣關係。兩人至今未完成辦理,理由是DNA是相當敏感的個人資料,要求入境處按照《收集及使用生物辨識資料指引》,發出一份私隱影響評估,列明他們需要遞交甚麼資料、為何一定要提交DNA。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午(2日)表示,警隊已在長沙灣區找到Danny及其聲稱其父母,用疏忽照顧兒童罪把他們拘捕,會先把嬰兒送去醫院檢查。(林彥汛攝)

鄧炳強:兩人無法提供醫療紀錄 連大肚相片也沒有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下午見記者,指警員在長沙灣區找到Danny及其聲稱父母,並以疏忽照顧兒童罪拘捕兩人,Danny則送到醫院檢查。他表示兩人早前與入境處聯絡,指在家分娩Danny,處方要求他們證明親子關係。但兩人未能提供任何產前檢查或醫生紀錄,亦沒有Danny到醫院檢查的紀錄,「甚至乎一張佢妊娠時間大肚嘅相片都未能夠提供」。

你想像一下一個父母,宣稱是父母的人, 呢個BB出咗世,佢第一時間應該要做身體檢查,因為你唔知道佢究竟有冇咩特別嘅情況。你連呢個身體檢查都唔送佢去醫院做,呢個好明顯係疏忽照顧兒童。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午(2日)會見傳媒,料交代有關Save Lily事件及處理Danny問題的最新進展。(資料圖片/直播截圖)

若兩人無法證明血緣 政府需思考如何處理

在兩人被捕之前,曾先生今早於商台節目說主要責任在於政府,因政府需要保障他本人的私隱權。鄧炳強認為事件與私隱完全無關,政府只是要求兩人提出確實證據。

如果你任何嘢都提供唔到,亦拒絕做DNA測試,我相信一個合理嘅人都會懷疑,有冇其他情況發生?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

他表示保安局、勞福局、入境處及警隊專隊檢視後,決定為嬰兒福祉採取行動。他期望兩人能盡快提交證據,證明Danny屬其親生小朋友,讓政府能按程序處理身份登記。若兩人無法證明,政府則需思考後續如何處理。問及會否強制他們接受DNA測試,鄧炳強表示需要按法律做相關工作。

01專欄:黃冠麟|「Save Lily」的潘朵拉盒子——嚴斥奇行父母的自私考慮

曾先生及關小姐今日被捕。(資料圖片/黃學潤攝)

孫玉菡:社署過去5日嘗試聯絡父母 至昨日才以電郵成功接觸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日(2日)表示高度關注事件,社署正積極跟進,自上周四(5月28日)起用不同方法嘗試聯絡父母,包括安排社工於不同時間登門造訪,更曾等至深宵,惟上星期一直無辦法聯絡到家長,直至昨日(1日)才以電郵成功接觸到該對父母。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日(2日)表示,高度關注事件,社署正積極跟進。

當局會否介入申請監護令?孫玉菡:最重要先與父母見面

至於事件中,初步有否發現任何人違反香港法例,以及在哪種情況下政府才會考慮介入,並申請監護令。孫玉菡指,目前最重要是「積極爭取與相關父母見一見面」,然後安排為男嬰作健康檢查,並強調本港有整全法律制度保障兒童。

至於目前仍屬於無證兒童的Danny,會否因而無法享受任何褔利,或會於照顧上遇到任何困難。孫玉菡表示,入境處正跟進未取出世紙一事,而社署方面則會全力跟進相關褔利事宜。

另就Save Lily事件,孫玉菡表示,入境處已通過外交部駐港專員公署跟進事件,呼籲社會放心,強調政府不少部門都關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