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創作】婆婆為生計加入網絡欺凌 醒悟反擊卻發現……|陳美濤
人嘅命運係好脆弱,一個變化,就可以令你嘅生活天翻地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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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文章題目為編輯所擬,原題為「我嘅職業係:網絡獵人 [短篇小說]」,刊於01撐場】
三個月前,我個仔同新抱去旅行時,雙雙失蹤,
因為搵唔到屍體,失蹤未滿七年,法律上佢地依然係「活人」。
而我,一個無經濟能力嘅阿婆,帶住個七歲嘅孫賓仔,果少少積蓄已經見底。
我唯有出去搵工,唔要求高人工,只係希望份工可以畀時間我湊賓仔。
但邊有人會請個阿婆?仲要一個阿婆帶住個細路,真係天大嘅笑話。
隔離屋林小姐知道我嘅困境,突然有一日,神神祕祕咁話有份工介紹畀我。
「可以畀我帶住賓仔番工?人工仲要咁高?」
我有啲擔心:「我肯捱,但你老闆知唔知我咁大年紀?」
「就係需要你咁大年紀。」
林小姐答:「賓仔學校放假,你可以帶住佢做野,可能賓仔仲幫到手哩。」
俗語有云,邊有咁大隻蛤乸隨街跳?
我都有諗過,係咪作奸犯科,但殺人放火又無理由搵個阿婆,
我只好聲明:「藏毒走私果啲我唔做架,一陣我坐監,賓仔就無人無物。」
林小姐拍晒心口:「放心,絕對唔犯法。」
林小姐帶我去咗一座商業大廈嘅樓下:「我示範一次畀你睇。」仲叫我幫佢拎住部手機。
等咗一陣,一個壯漢行出黎,
林小姐風風火火咁衝埋去,輕輕一撞個男人,自己跌低咗,然後大叫:「你撞我!」
「小姐,係妳自己衝埋黎。」
個男人有啲無奈:「妳有無事?使唔使送妳去醫院?」
林小姐趴喺地下,死都唔肯起身,胡搞蠻纏咁鬧:「你分明蝦女人!特登撞我,你不得好死啊......」
鬧咗一輪,個男人本來好聲好氣,都激出幾分火氣,同林小姐對罵:「點啊八婆,你依加係咪想呃醫藥費?」
奇怪嘅係,當個男人開始發火,林小姐就無乜出聲,垂低頭係咁喊。
擾攘咗一輪,周圍嘅人開始圍埋黎,林小姐就一拐一瘸咁企起身,走咗。
我一頭霧水,初時我以為林小姐係「撞車黨」,
但成件事由開始到結束,佢一蚊都無收過,咁即係點?
「黎,比我睇下拍成點?」林小姐笑瞇瞇咁出現,拎番佢部手機。
我唔係好明:「拍乜野?」
「我咪叫你用呢個角度拎住我部手機嘅,咪錄緊影囉。」
噢,我掛住睇林小姐表演,都無乜留意部手機。
我忍唔住問:「但拍條咁嘅片,有咩用?」又唔係殺人放火證據,拎去勒索都唔得啦。
林小姐神祕咁笑一笑,帶咗我上佢公司。
佢間公司就係一間好普通嘅辦公室,好似電視見到果啲咁,每人有部電腦忙忙碌碌。
「我唔係好識用電腦。」我細細聲同林小姐講,人地真係會請我?
林小姐將部手機畀咗個同事,剪接咗一陣,佢就叫我去睇片。
片中,林小姐主動撞人、鬧人果段已經唔見咗,
一開始就見到個男人鬧林小姐,瘦弱嘅林小姐掩面痛哭,真係有幾分「弱女被欺凌」嘅感覺。
林小姐解釋:「跟住,我地會擺條片上網,加啲描述,等大家瘋傳鬧個男人。」
我好似明白:「有人畀錢請你地,去陷害個男人?」
林小姐點頭:「呢個男人同人地爭緊一個職位,好似話果個職位形象好重要,對手咪想破壞佢形象囉。」
「即係話,我要扮跌低,引對方鬧我,再拍片?」
林小姐答:「你係老人家,好多方法架,鬧人地唔讓座、唔排隊......你仲有賓仔,小朋友有啲碰撞,最易發生矛盾。」
唉,呢份工始終係害人,我初時拒絕咗。
但有一次,賓仔病咗,我嫌診所貴,喺公立醫院等咗成晚,愈等愈心痛。
如果係我自己,我寧願食少啲都唔會去害人;但我真係想畀賓仔一個更好嘅未來。
賓仔病好後,我就接咗呢份工。林小姐安排咗個「攝影師」帶路,話我知邊個係目標,我只需要搵機會挑釁佢。
初時我都覺得開唔到口架,但慢慢就習慣咗,先潑婦罵街,再扮可憐。
有時仲會叫賓仔幫手,不時有正義嘅路人,見到目標同阿婆細路爭執,就不分由說咁幫我地,令事情更順利。
我每次出去都會換衫轉打扮,亦有叮囑個攝影師,
儘量唔好影到我同賓仔塊面,生意先可以長做長有。
聽林小姐講,網民會集中精力,起個「惡人」嘅底,無乜人會留意受害者。
我就唔知咩叫起底,不過,我同賓仔嘅生活的確改善咗。
我諗住儲多兩年錢,等賓仔大個少少,就唔再做呢份工。
點知有一日,賓仔喊住放學。
賓仔話,佢同學阿祥喺Facebook見到,佢喺條片度又喊又打滾,就笑佢。
賓仔忍唔住鬧咗阿祥兩句,阿祥就話,下星期番學,要畀條片全班同學睇。
我嚇咗一跳,攝影師已經無正面影賓仔,但佢啲同學同佢日日見,認得佢嘅背影身形都唔奇,點解我之前諗唔到?
如果因為我嘅錯誤決定,搞到賓仔喺學校無法立足,俾人歧視,點算?
我好慌張,即刻去搵林小姐,呢啲網絡野係啲後生先有辦法。
我問,可唔可以刪咗果條片。
但林小姐話,條片已經「瘋傳」咗,大家有「backup」,刪都無用。
我諗咗一諗:「可唔可以諗方法,嚇下賓仔個同學,令佢唔好亂講野?」
哼,蝦我個孫,咁無家教,一定要罰下你。
林小姐答:「公司嘅收費,係根據目標嘅身份而定。比如要抹黑個女明星,好簡單,女明星喺街捽眼都係失儀;
抹黑老師只須引佢講粗口;但要抹黑一個搬運工就難啲了。同時,抹黑男人易過女人,後生易過老人,因為網民同情弱小。」
我唔係好明:「即係點?」
「即係要抹黑個七、八歲嘅細路,係好難,收得好貴。」
林小姐猶豫咗一陣:「不過妳為公司服務,可以畀個員工價妳,保證令果個阿祥自顧不暇,唔再蝦賓仔。」
為咗賓仔,我一咬牙,將我呢排儲到嘅錢,畀番公司。
過兩日,林小姐畀「成果」我睇。
佢地搵咗個三、四歲細路女,喺街度推阿祥,細路仔好易嬲,同個女仔推撞起黎。
個女仔仲向阿祥吐口水,激嬲佢,女仔人小力弱,好快被推落地下打。
阿祥父母當然想阻止,就被細路女嘅「父母」有意無意咁擋住,直到條片拍完。
然後,剪接員將阿祥掂到女仔胸、腰嘅片段剪出黎,細路仔打架,邊有諗咁多,
標題就變成「稚年色狼當街非禮女童,我城教育汲汲可危?」
林小姐得意揚揚:「阿祥弱小,我地就搵個更弱小嘅,都話網民會幫我地。」
我覺得有啲唔妥,你話推撞下鬧下,好似無乜野,但「色狼」咁大罪,會唔會過份咗啲?
但條片已經出咗街,賓仔好開心咁同我講,阿祥無找佢麻煩了,阿祥似乎心情唔太好。
我以為件事就咁告一段落,點知過兩日,賓仔面有難色咁講,話啲同學個個都叫阿祥做「色狼」,問係咪關我地事。
我唔知點答,敷衍過去。
一星期後,阿祥自殺。
我害死咗個細路?點解會咁?
我從來都唔上網,所以一直以黎,我都唔覺得公司做嘅野有幾大影響。
喺電腦度俾人鬧幾句啫,又唔會少忽肉嘅,我呢個年紀嘅人,大部份都係咁諗。
我好想知,我到底做咗乜野。
我報咗個老人速成電腦班,用最短時間學識用電腦、Google search、Facebook......
我先發現,原來我以前「經手」嘅片,好多都被「瘋傳」,上埋報紙。
有事主嘅個人資料被擺上網,日日被網民騷擾,甚至因此失業、身敗名裂。
我從來無想像過,我會造成咁大嘅傷害。
我決定為死咗嘅阿祥,為社會做番少少補償。
真正嘅毒瘤,係果間公司。
我決定,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你地唔係好識用網絡嘅威力咩?
我花咗好多時間,日日戴老花眼鏡研究網上論壇、分享、點樣隱藏IP,唔俾公司發現我。
終於我出咗個Post,揭露咗呢間公司嘅運作,網民一片嘩然,亦如我所料咁瘋傳,推上報。
聽講有人報警,警察去查呢間公司,但完全無結果。
公司入面,只有簡單嘅攝影器材,而電腦......有啲網上瘋傳嘅影片、有大家上FB留言嘅記錄,全部都唔犯法。
網民更加憤怒,將公司嘅高層起晒底,日日喺網上痛罵。
見到咁嘅情況,我都有出氣嘅感覺。
但過咗一個月,我發現間公司繼續運作緊,而我嘅爆料Post已經被視為舊聞,沉咗底。
我搏命出新Post,但公司聲名狼藉嘅同時,又好似無受到任何影響。
我終於明白,真正嘅罪犯,根本唔需要介意網絡欺凌。
強盜俾人鬧無品,唔通老闆會炒佢?殺人犯會驚俾人鬧唔讓座?
用聲譽黎攻擊,傷害最大嘅,係啲平時品行良好,著重形象嘅人。
作者簡介:陳美濤
中文系畢業生,本地小說作者,以「貼地荒誕」為創作路線。對武俠小說情有獨鍾,喜歡分享個人見解。已出版小說:《無緣化蝶》、《港女九陰真經vs女神孫子兵法》等等,另有主持「口述武俠」影片頻道。
作者Facebook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tomato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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