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現「實體信詐騙」?發信人稱業主犯法要追討欠款 多項錯處露餡

詐騙手法層出不窮,的確要小心為上!近日有網民疑遇「實體信詐騙」,稱收到以某管理公司名義發出的通知信,指收信人違反《按揭貸款條例修定第81(6)條》,並需於限期內聯絡所謂的公司員工,否則會採取法律行動或會被追討欠款。而事主肯定所住物業不曾進行按揭,懷疑有人利用信件行騙,故聯絡該公司查詢,獲告知「沒有此員工」,而信件提供的電話號碼亦非公司的電話號碼,事主最終決定報警。
有網民查看信件細節,卻發現當中出現多處錯誤,包括引述的法律條文並不存在、英語拼寫錯誤等,質疑發信人是騙子,狠嘲「九成九係詐騙」、「封信咁流」。

該網民在社交平台Threads發帖指疑遇詐騙,表示日前收到疑似騙子以某管理公司名義發信,指收信的單位業主觸及法例,或會被追討欠款,「呢個世界真係好恐怖,收到一封信,話咩業主咩觸犯條例,話你犯法,話要追討你欠款,真係大癲,實體信都做埋詐騙」。
信中稱違反法例 或被追討欠款
從樓主上傳照片可見,收件人稱謂為「此物業業主」。信中寫明「現根據閣下所簽署之樓宇按揭條款,閣下曾在未經委託人書面同意情況下,對此物業作出任何權益/產權負擔/有抵押之安排或施加債務以惠及任何人,因此閣下已觸犯《按揭貸款條例修定第81(6)條》」,信中要求收信人在發信日起的10個工作天內回覆,否則會採取法律行動,並根據上述條例「向業主追討所有欠款」。信件沒有列出公司電話及地址,僅叫收信人回覆「張小姐」。
樓主懷疑遇詐騙 向公司查詢得知「無此員工」
樓主解釋,「樓係屋企人嘅,冇做過咩按揭,查證後得知係假,而家進化連信都有可以假,真係隨時中招」。她認為信件有可疑,於是傳送電郵向該公司的客服詢問事件。樓主在電郵中表示「近日收到懷疑詐騙實體信件,是由你們公司名寄出的」,獲該公司書面回應「本公司沒有此員工,該電話號碼亦非本公司之電話號碼。」。
網民稱收同樣信件報警處理
樓主事後發帖提醒網民小心,更指已就此事經網上報警,而警方叫她不要致電信中提供的電話號碼。有網民回應樓主,稱收到同樣信件,並已經報警,「Omg(我的天啊)!我都收到。啱啱拎咗封信去報警」。
帖文引起網民熱議,有網民表示震驚,「詐騙不斷改變玩法」、「唔識法律或者公公婆婆可能就會上當」,但亦有人指「1-2年前已經有,真係嚇死人」。
網民嘲錯處多:封信咁流
另有網民就認為樓主所收信件是詐騙,並指信中出現多個「謬誤」,直言行騙手段「粗疏」,不但出現英語錯字的「低級錯誤」如「according to the term」的「term」誤串成「team」,又指此類牽涉法律文件的公司信會有公司電話及地址,亦會說明牽涉單位及業主全名,「如果無印,九成九係詐騙」、「封信咁流,去查冊都唔做」、「『此物業業主』已經錯晒啦,正路講明咩單位」、「連業主姓甚名誰都唔知,大海撈針嘅,詐騙先會咁做」、「正規公司帶有法律責任嘅公函係會重複審核幾次,唔會出現呢啲低級錯誤」,更有人指出文件出現法律錯誤,「香港幾時有條法例叫做《按揭貸款條例》」、「根本都無嗰條例」。
(Thre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