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判刑】人大「八三一決定」至佔中 一文重溫案件始末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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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31日,人大宣佈有關政改的「八三人決定」,有學生不滿,並發起罷課等行動,繼而發生連串事件,「佔中九子」亦在這關鍵時刻實行公民抗命,他們被指曾呼籲市民及示威者佔領金鐘一帶道路,兩周前全被裁定罪成。法官在判詞中多番強調,公民抗命並非抗辯理由,並形容若認為因有數萬人參與佔領繁忙區域,可迫使政府在一夜之間接納其普選方案,是天真的想法。惟眾被告被定罪後陳情,仍堅持此乃對抗不公的代價,對所作行為無怨無悔,願接受懲罰,只是冀最年長的被告朱耀明牧師免陷囹圄。法庭將於今(24日)判刑。

佔中九子會在西九龍法院接受判刑。(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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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改方案引發爭議

控方指「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自2013年,即社會仍在熱烈地談論政改方案時,並有要求「真普選」的訴求,而三子亦在這時開始提倡「讓與和平佔領中環」,並在同年三月在記者會上提及佔中計劃。然而至翌年人大發表「八三一決定」後,有學生認為未達至他們的訴求發起罷課,在同年9月發起罷課,之後發生衝公民廣場等事件,亦有留守政總門外的學生被捕。

同年9月27至28日,眾被告在中環、金鐘至灣仔一帶示威,有的站台呼籲市民加入,亦有在現場指示示威者阻塞街道,為期74日的佔領運動從而展開,而九名被告則指在這段期間有份鼓勵市民參與,最後全被裁定妨擾罪成。

中大於2014年10月及11月分別在金鐘及旺角兩個「佔領區」進行民調,詢問在場民眾參與運動的原因,結果顯示僅6.5%是響應「佔中三子」而參與雨傘運動。(資料圖片/Getty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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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稱不會考慮背後的政治取態

法官早前在判詞中明言,公民抗命在法律上非抗辯理由,法庭的功能並不是決定公民抗命背後的政治取態。法官續指,陳健民、戴耀廷和朱耀明三人以是否令整個地區癱瘓作基準,是完全錯誤。他認為三子於2014年9月啟動運動時,便可知道如此大型的佔領必然對公眾帶來嚴重不便。

認為政府會一夜改變屬天真

對於因有數以萬計的人參與佔中,政府的首要考慮會是回應真普選的訴求,而非立即去趕散示威者的說法,法官指這也是不現實的。他形容如覺得政府會因此在一夜之間作出讓步,推出三子提倡的普選方案,說法亦屬天真。法官指出,沒有基礎顯示有數以萬計的人參與佔中,就可達致參加者心目中的結果,繼而不再佔領。

「八三一決定」後才決定佔領

法官又指,三子在2013年尚未有確實的佔領地點和時間,遂仍未構成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但至2014年八三一決定出爐後,三人在9月決定在10月1日開始佔領遮打道,便干犯了罪行。

佔中9子案備受社會關注,國際特赦組織發起聯署,要求政府停止政治檢控。(資料圖片/羅君豪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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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只為喚醒人災難正在發生

定罪後,戴耀廷及陳健民沒有為自己求情,只稱朱耀明牧師身體欠佳,望法官免他入獄。朱親自陳辭,稱自己在雨傘運動中只是一個敲鐘者,讓人們知道不幸和災難正在發生,期望喚醒人們的良知。警方施放催淚彈時,他腦中湧現六四事件的景象,心裡想著一定要守護學生。他又指中央政府否決普選,令人憤怒。

鍾:被控的是所有參與過這運動的人

鍾耀華陳情時道,現在被控的是所有參與過雨傘運動的人,是所有珍重香港的人,故法官不需知道其背景及參與的原由,而應了解每一個參與運動的香港市民為何依然堅持不放棄。他願受刑罰,並指這是對抗不公的代價。張秀賢則謂:「也許很多老練的人會說我們只有理想,不求實際,但假若學生也變得世故,又有誰可以單純的為著理想,努力為社會帶來改變?」

邵:期待出獄後見到更好的墟市

陳淑莊自撰的求情信亦只有短短幾句,表示自己有幸能為香港努力,自己的付出微不足道。邵家臻剛於周六出席公開活動,憶述當選立法會議員後,不斷改善墟市,形容「一路走來見證堅持可以令頑石點頭」,期待在出獄後能「見到更好的自己和墟市。」黃浩銘在裁決前就曾透露心中已有一個婚期,望刑期不會打亂計劃。

9名被告:戴耀廷(54歲)、陳健民(59歲)及朱耀明(75歲)、立法會議員陳淑莊(47歲)及邵家臻(49歲)、學聯前常委張秀賢(24歲)及鍾耀華(25歲)、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30歲),及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63歲),9人共被控6項妨擾罪。

案件編號: DCCC48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