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祺忠殺妻准認誤殺 專家形容:張是長期受妻心理虐待的受害者
港大機械工程學系前副教授張祺忠,2018年在睡房勒死妻子,他一度被裁定謀殺罪成,判囚終身,去年上訴得直,案件需發還重審。案件在第一次審訊時已透露,張妻陳慧文為人霸道、易怒,不易相處,案發前陳不但因廁所問題與子女鬧翻,陳更疑想獲銀行優惠,明知張戶口不夠錢,仍要張開出400萬元支票,並到銀行問戶。案件今(4日)在高等法院再訊,心理專家指張是遭受妻子心理虐待的受害者,控方接納張案發時判斷力被削弱,接納他承認誤殺。法官張慧玲因應案情,判張入獄7年4個月。
被告張祺忠,現年61歲。他被控於約2018年8月17日,在香港謀殺妻子陳慧文(53歲)。他庭上否認謀殺罪,但基於減責精神失常,承認誤殺罪。控方指,考慮到兩名精神科專家對張的診斷,接受張承認誤殺罪。
張在案發時工作及家庭均受到壓力
辯方求情時指,張承擔非法殺死妻子陳慧文的責任,在第一次審訊時已承認誤殺罪,望法庭可給予認罪的三份一刑期扣減。辯方又指,張犯案非有預謀,而是因其精神狀況。他案發時承認工作和家庭方面的壓力,但從未有向他人投訴,而是一直照顧家人,亦替陳說好話。此外,辯方呈上張一對子女的求情信,信中形容張仁慈、和藹。
曾就清潔廁所及財政問題與妻拗撬
就案情講及張和陳之間的財政問題,辯方指陳管理張的財政,兩人持有5個物業,需要償還按揭,張的戶口沒有百萬元的存款。法官張慧玲則問,張殺死陳是否和財政問題無關,辯方承認兩人案發前就清潔廁所、財政問題有拗撬,但重點在於張在壓力累積下,其精神狀況嚴重影響其判斷力。
陳明知張戶口不夠錢仍入票
法官判刑時指,考慮張案發患有抑鬱,嚴重削弱他作出理性判斷的能力,接納他犯案與他的性格不符。法官又指,陳明知張的戶口內沒有足夠款項,仍把一張由張簽發的400萬元支票,存入銀行戶口,認為事情奇怪,同時顯示陳控制張,法官亦認為財政問題是兩人案發前的其中一項爭拗。
以入獄11年為量刑起點
就誤殺罪,法官以監禁11年為起點,因張一直承認誤殺罪,因此給予三分一的刑期扣減,就該罪判囚7年4個月。此外,張早前已承認一項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罪,被判監28個月。法官頒令兩罪刑期同期執行。
2020年審訊時證人曾對張祺忠與妻的描述
張一家居於港大宿舍
案情指,張在案發時為港大機械工程學系副教授,亦為偉倫堂宿舍舍監,他妻及一對子女居於偉倫堂宿舍。陳的胞妹和其女兒案發期間來港,亦居於單位內。
陳疑想獲銀行優惠想張開戶
於2018年8月16日,陳和胞妹到星展銀行開戶,獲告知若再以另一人的名義開戶,她可獲現金回贈。陳便叫銀行經理到港大找張,商議以張的名議開設另一戶口。經理到港大找張,但張在忙別的事未有商討。陳再到花旗銀行開戶時,把一張由張簽發的400萬元支票存入銀行。
張在睡房內勒死陳
同日晚上,陳和其女兒因清潔廁所板問題爭拗,女兒離家。張則於17日的凌晨時分,在睡房內勒死陳。陳的胞妹和其女兒當時睡在客聽的沙發,胞妹位置看到睡房,曾見張用身體壓著陳。張之後走出房間,關掉客聽的燈。
自製木箱藏屍
於17日早上時,陳的胞妹發現胞姐失去蹤影,張當時表示陳離開單位。其後,張告知陳胞妹,指和妻子於案發時口角。此外,張以木板製成木箱,把陳的屍體放入木箱。由於陳失蹤,張於20日和女兒報警。而他曾向警員訛稱,閉路電視中的一名女子是其妻子。
搬運屍體時遇上警員
於22日早上,張把木箱搬到其港大黃克競樓的辦公室。運送期間,張遇上警員。他向警員訛稱箱內是迎新營用的物品。警員之後再查問,他則改口指箱內的用品是用來參加機器人比賽。
搜查發現陳指張欠款的借據
至28日,警員到張的黃克競樓的辦公室,發現該木箱。該木箱內藏有一個行李篋,篋內則有陳的屍體,當時陳的頸纏著電線。此外,警員在兩人的睡房內,檢獲一張借據。借據顯示張欠陳670萬元,若張未有如期還款,需償還770萬元。
長期遭妻在親友面前當面侮辱
心理專家證人鄭健榮則指出,張是遭陳長期心理虐待的受害者。陳自2012年起,在其他親友面前侮辱及貶低張。此外,張疑因工作沉重,個人身體狀況和持續被陳批評,在案發前數年其情緒控制能力已減弱。
專家指嚴重抑鬱會影響決定能力
精神科專家蕭慧敏指,張案發時患有中度至嚴重的抑鬱,有容易發怒、決定能力下降等症狀。蕭指,因張患有抑鬱,嚴重削弱他作出理性判斷和自制的能力。精神科醫生何美怡則認為,張案發時患有嚴重的抑鬱。
案件編號:HCCC3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