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示好易被誤會 10句說話被當「性暗示」?丹麥現性愛同意App

撰文:許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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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有手機應用程式公司推出「性愛同意App」,要做愛,不如先簽「合約」?

丹麥推性愛同意App:先簽「約」後做愛?

丹麥於2020年12月通過新法,修法擴大「性侵」的定義,規定只要其中一方「未明確同意」就算犯法。有公司推出 iConsent手機應用程式,讓愛侶先土手機上點擊「同意」,才真正發生性行為,避免誤會與防止性暴力。

手機應用程式意念新𩓙,但普遍來說很多人都覺得先「簽約」後做愛這回事有失浪漫。(《 Emily in Paris》劇照)

先「簽約」後做愛有失浪漫 1個原因再捱批

在手機應用程式中,用家只要電話號碼就可與對方進行「合法性交」,那共識有效一次,24小時內有效,即每次發生性行為都要再次「簽約」,表示同意性交。

手機應用程式意念新𩓙,但普遍來說很多人都覺得先簽「約」後做愛這回事有失浪漫,令性愛不再性感;也有法律專家指它沒有法律效力,也難以作為有力的證據,因為24小時的時效太長,用家可隨時改變主意。

丹麥性教育組織Sex and Society的國際會長Lene Stavngaard批評,這程式絕非「安全共識」的解答,而性愛也不是一紙合約。

台灣綜藝節目《名偵探女王》就邀請兩性專欄作家欣西亞與嘉賓們討論,怎樣的說話容易被對方誤以為是「性暗示」。(《名偵探女王》影片截圖)

10句容易令人誤會為「性暗示」說話 你又有沒有說過?

不過,是次丹麥擴大「性侵」的定義與手機應用程式公司推出App,也不過為了減少性侵事件,而男女對彼此的語言解讀大不同也容易令人不歡而散,甚至增加犯罪的機會。

挪威科技大學就曾就男女對「性暗示」解讀不同這議題作出調查,308名參加者介乎18至30歲,他們發現女士發現男生時時把她們的友好表現解讀為「性暗示」;而男生則認為女生時時把他們的「性暗示」視為友好表現。

當中的女士表示,她們對男人表示友好,卻被男生解讀成想發生性行為,在過去一年這樣的情況約出現3.5次。

台灣綜藝節目《名偵探女王》就邀請兩性專欄作家與嘉賓們討論,怎樣的說話容易被對方誤以為是「性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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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是,節目中兩性專欄作家欣西亞提醒,男生勿趁女生醉的時候乘虛而入,不單是尊重女生,其實也是保護了男生自己,因為女生說醉話不能當真,當下或許願意,但有可能酒醒了就不願意,翻臉不認人,那時便有理也說不清;男主持人十分同意,指應與異性保持一米的安全距離,不要胡亂解讀對方的意思而作出冒犯的行為,特別是女生不清醒、酒醉時。

參考資料:

Daily Mail,Science 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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