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香港民族黨】台陸委會指港府應提出事證 稱將關注事件發展

【禁香港民族黨】台陸委會指港府應提出事證 稱將關注事件發展
撰文:王兆陽
出版:更新: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17日見記者表示,局方首次引用《社團條例》,考慮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台灣大陸委員會17日對此表示,若港府認為香港民族黨危害國家與公共安全,應盡快提出事證釐清真相。

台陸委會18日表示,根據香港基本法第27條,香港居民是享有言論、結社、集會等自由的。

陸委會說,如果港府認為香港民族黨有危害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他人的權利和自由的疑慮,應該盡快提出明確事證,如此才有助釐清真相和解除大眾的疑慮。

陸委會還表示,將持續密切關注事件發展。

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17日晚曾表示,估計因他本月1日曾赴台灣主持一個記者會,現場有台灣政界人士,令當局「出手」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他形容警方的行動是「政治打壓」。

(中央社)

美國國會議員提決議指《國安法》等毀香港自治 港府予以強烈譴責

撰文:陶嘉心
出版:更新:

美國國會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有議員周三(26日)提出一項決議,譴責中國政府通過2020年《國家安全法》和2024年《基本法》第23條立法摧毀香港自治,侵犯港人權利。香港政府今晚(27日)指有關決議是對香港作出毫無事實根據的攻擊,以及抹黑《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就此「卑劣的政治操作及肆意叫囂」予以強烈譴責及反對。港府又要求美方立即停止一切貶低香港國際聲譽,粗暴干涉純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

美國國會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有議員周三(26日)提出一項決議,譴責中國政府通過2020年《國家安全法》和2024年《基本法》第23條立法摧毀香港自治,侵犯港人權利。(Reuters)

港府晚上表示,美國政客一再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的基本準則,透過所謂決議肆意對香港指手劃腳,實屬「拙劣政治戲碼」。港府又強烈譴責而美國政客一再妄議香港情況,鼓吹以國內法為依據繼續對香港實施所謂制裁,妄圖干預香港依法施政、破壞香港法治和社會繁榮穩定,認為其卑劣用心昭然若揭。

港府又說,根據《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及國際關係,每個國家都會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這是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及國際慣例,質疑美國最少有21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但美國政客卻對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指手畫腳,是實實在在虛偽的雙重標準。

港府今日(27日)指有關決議是對香港作出毫無事實根據的攻擊,以及抹黑《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資料圖片/黃偉民攝)

港府續說,本港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框架,與相關國際人權標準一致。《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均明確規定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亦依法保護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以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特區的有關規定下享有的權利和自由。港府認為美國政客對條文視若無睹並肆意抨擊,充分暴露其險惡用心。

港府強調,所有案件均是嚴格根據證據和依照法律處理;所有被告均嚴格按照香港適用法律(包括《香港國安法》),並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的保障下接受公平審訊。由於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所涉及的法律程序尚在進行中,任何人均不宜評論有關案件。

港府最後表示,會一如既往堅定不移、全面準確實施《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及香港特區其他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法律,依法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同時依法保障香港市民的權利和自由,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正在加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