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外法官稱因國安法離任 港府駁斥與事實不符

撰文:王晉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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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最高法院前院長何熙怡(Brenda Hale)今日(4日)首度公開透露,2021年未續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主因是《香港國安法》實施,並指「國安法已凌駕《基本法》」。特區政府發聲明,駁斥何熙怡的言論與事實不符,尤其她指所謂「國安法已凌駕《基本法》」這點絕不正確,有違事實。
政府發言人強調,香溯國安法依法制定且不損司法獨立。

何熙怡近日接受英國期刊《Constitutional Studies》專訪時透露,2020年香港國安法實施後,原計劃低調離任,2021年任期屆滿時雖獲香港政府提出續任,但最終以個人理由婉拒。何熙怡稱她並非認為香港法院遭「致命性破壞」,但又後來確信不續任決定正確,理因為「國安法已凌駕基本法」。
特區聲明:言論與事實不符 仍有六名海外法官參與審判
特區政府發言人發聲明直指何熙怡對國安法及香港法治的言論與事實不符,尤其「國安法凌駕《基本法》」說法有違事實。政府強調,《香港國安法》第一條明確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是依據《憲法》、《基本法》及全國人大《5.28決定》制定。國安法與其他維護國安法律均堅持法治原則,同時保障《基本法》規定的權利自由。
對於何熙怡稱因國安法不續任,政府指出其2021年6月向司法機構表明「因私人原因」不續任,與現時說法存在差異。政府重申,香港司法制度受《基本法》保障,享有獨立司法權及終審權,法官均嚴格依據法律原則審理案件,包括國安法案件。全國人大常委會曾解釋《基本法》及國安法的權力屬「一國兩制」重要環節,2022年12月對國安法的解釋僅釐清法律含義,不干涉具體案件,絕不損害香港法院獨立審判權。
政府補充,國安法實施後仍有具聲望海外法官續任終院非常任法官,目前共有六名來自英國、澳洲及新西蘭的非常任法官參與審判,持續為香港普通法發展作出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