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茂波質疑以公帑補貼商舖業主租金收入 社會難接受

陳茂波質疑以公帑補貼商舖業主租金收入 社會難接受
撰文:李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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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近日有聲音建議政府直接補貼商戶交租,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今日(13日)發表網誌回應指,注意到有部分人士對暫緩追討欠租建議有保留,並希望政府以公帑補貼商戶繳付租金,他反問,在社會和經濟受疫情深度打擊,社會上很多更困難的基層市民也承受著生活和交租的壓力之際,以公帑補貼商舖業主租金收入,整體社會能接受嗎?

他指,就關暫緩追討欠租安排的立法工作,現正全力籌備當中,會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後,提出多項優化,力求在符合公眾利益的大前提下,盡可能平衡各方不同的關注。

陳茂波又認為,面對外圍波動及不確定性,以及本地疫情反覆的挑戰,公帑使用必須更加謹慎,並須預留財政實力應對突如其來的變化、穩住市場信心。政府在制定支援措施時,原則上應盡可能讓廣泛市民或中小企業直接受惠,背後的考慮就是要盡可能保住民生、保住就業、保住經濟元氣、穩住信心,這是穩住社會大局的根本。


暫緩追租|業主在保護期下向租戶追租遭檢控今認罪 成首宗案例

撰文:呂穎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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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重創本港經濟,政府去年因應疫情嚴竣而推出「暫緩追租」措施,禁止業主在2022年5至7月底向特定行業追討租金。不過,有業主仍然因租戶沒有繳付租金於「保護期」內行使重收權及向法院提出訴訟,差餉物業估價署經深入調查及搜集證據後,向有關業主涉嫌違反條例的業主提出檢控。

該業主今日(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此同時為首宗《商業租戶短期保護措施(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條例》成功定罪的案例。

政府去年因應疫情嚴竣而推出「暫緩追租」措施,禁止業主在2022年1月至7月底向特定行業追租。(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於去年2月《財政預算案》中提出向受新冠疫情影響的特定商戶提供「保護期」,暫緩業主在5月至7月期間向租戶追討在1月至7月的欠租。不過,差餉物業估價署早前接獲投訴,指有關業主因租戶沒有繳付租金於「保護期」內行使重收權及向法院提出訴訟。

差餉物業估價署經深入調查及搜集證據後,向該名涉嫌違反條例的業主提出檢控,該業主今日(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此同時為首宗《商業租戶短期保護措施(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條例》成功定罪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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