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涉私刑案 2男警被控傷人、1辭職警涉串謀 今日提堂

撰文:劉定安
出版:更新:

一名62歲男子較早前涉嫌醉酒鬧事被捕,送到北區醫院治理及扣查,期間懷疑在病房中遭到警員虐待。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前日(20日)向傳媒公開一段北區醫院的閉路電視片段,揭發懷疑有警員施行私刑事件。

警方於當日下午及晚上,先後拘捕懷疑涉案的2名警員、及1名已辭職的警員。林卓廷昨日(21日)再與事主的兩名兒子,到灣仔警察總部,向警方提供更多資料,並控訴警隊較早時處理投訴馬虎了事。

警方發言人表示,警方經調查後,該2名男警務人員已被暫控各一項「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AOABH)」罪,另一名男子亦已被暫控一項「串謀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Conspiracy to AOABH)」罪。案件將於今日(22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簡稱AOABH,全名為Assault occasioning actual bodily harm,即俗稱的「傷人39」。根據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39條,AOABH的最高刑罰可囚3年。